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 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详情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18)。 此议案需提交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详情请投资者查阅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6-019)。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