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重要提示 1、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6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发行价格通过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确定。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为:4.6元/股-4.98元/股(含上限和下限)。对应的发行市盈率区间为: 17.04倍-18.44倍(每股收益0.27元,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5.56倍-27.67倍(每股收益0.18元,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确定为15,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3.48%。其中,网下配售不超过3,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根据网下累计投标结果确定),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80%。 5、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的申购。 6、本次网下配售的申购时间为2007年4月12日(T-1日)9:00~17:00 和2007年4月13日(T日)9:00~15:00。 7、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全额缴付申购款。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须将(1)申购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上海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6)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名称和'连云港A股申购资金'字样)于2007年4月13日15:00前传真至010-64181561、010-64181544、010-64181419、010-64181557、010-64181970,并请在传真之后致电保荐人(主承销商)进行确认。应缴申购款须于2007年4月13日17:00 之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8、本公告仅适用于网下配售。有关网上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于2007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9、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网下配售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11、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7年4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连云港指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本次发行指本次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询价对象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 号)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 有效申购指符合本公告中的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在发行价格区间以内(含上、下限)、申购数量符合要求、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等的申购 配售对象指询价对象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加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T 日/网上申购日指2007年4月13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网下配售与网上申购将于2007年4月13日15:00 时同时结束 元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及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的最终数量为15,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3.48%。其中,网下配售不超过3,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根据网下累计投标结果确定),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80%。 3、发行价格区间 4.6元/股-4.98元/股(含上限和下限)。对应的发行市盈率区间为: 17.04倍-18.44倍(每股收益0.27元,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5.56倍-27.67倍(每股收益0.18元,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发行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及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申购情况,并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环境等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于2007年4月17日(T+2日)在《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配售结果及定价结果公告》(下称'《网下配售结果及定价结果公告》')中公布。 5、本次网下配售对象 只有附表所列的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机构所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配售。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日期发行安排 T-7日2007年4月4日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询价对象将参与回执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下午 17:00 前) T-6日2007年4月5日初步询价起始日,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及现场推介 T-5日2007年4月6日继续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 T-4日2007年4月9日继续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 T-3日2007年4月10日初步询价截止日,接受询价单(截止时间为 15:00 时) T-2日2007年4月11日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2007年4月12日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网下发行公告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网上路演网下申购开始 T日2007年4月13日网下申购截止日,网上发行申购日 T+1日2007年4月16日确定发行价格、配售比例、冻结网上申购资金 T+2日2007年4月17日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下申购资金解冻 T+3日2007年4月18日刊登《网上申购中签率公告》、摇号抽签 T+4 日2007年4月19日刊登《网上申购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7、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8、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网下配售 (一)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申购情况协商确定本次最终发行价格,符合规定的有效申购中申购价格高于或等于最终发行价格的将获得配售。发行价格确定后,将按如下原则进行配售: 1、如果发行价格以上(包括发行价格)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配售,剩余未配售股票回拨至网上发行。 2、如果发行价格以上(包括发行价格)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超额认购的实际情况以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确定发行价格。确定发行价格后,对发行价格以上(包括发行价格)的全部有效申购按照统一的配售比例进行配售,参加网下配售的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配售比例=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总量×100% 某一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该配售对象的发行价格以上的全部有效申购数量×配售比例 3、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二)网下配售的申购规定 1、在初步询价期间(2007年4月5日(T-6日)~2007年4月10日(T-3日))提交有效报价,且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