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_公司公告_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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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5-26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审议了《关于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阅,对本次成立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形成专项意见如下: 成立财务公司的目的是为加强资金有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展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和港口集团合资双方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财务公司的股权比例,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审计委员会签名: 张连起 朱善庆 卞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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