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 65 号文核准,2007 年 4 月公司首次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 万股,发行价为 4.9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4,700.00 万元,扣除证券承销和保荐费人民币 2,241.00 万元,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459.00 万元。经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华恒信验字[2007]第 2030 号验资报告审验,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募集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 242.79 万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72,216.2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用于 59#通用泊位和焦炭专业泊位建设。59#泊位已于 2008 年 1 月 1 日正式投产,焦炭专业化泊位于 2010 年 1 月 1 日正式投产。 2011 年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0 号文核准,2011 年 3 月公司向 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86,734,693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5.8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000.00 万元,扣除证券承销和保荐费人民币 1,519.80 万元后,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480.20 万元。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1)第 0431 号验资报告审验,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募集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 64.00 万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49,416.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项目建设。 2013 年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954 号文核准,2013 年 12 月公司向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3,580,000.00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3.12 元/股。2013 年 12 月 27 日收到认缴资金 63,516.96 万元,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 1,460.89 万元,律师费用 47.17 万元,审计费 2.83 万元,会计师验资费用 3.77 万元,评估费 52.83 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61,949.47 万元。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3)第 2560 号验资报告。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 722,162,097.28元加上利息净收入 7,737,189.45 元,合计 729,899,286.73 元,已全部投入 59#通用泊位和焦炭专业化泊位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建设银行连云港港口支行32001659036050629535”余额为 0。 2011 年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494,161,994.99 元加上利息净收入 7,821,293.17 元,合计 501,983,288.16 元,已全部投入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专户“建设银行连 云 港 港 口 支 行 32001659036052509331 ” 和 “ 交 通 银 行 连 云 港 分 行327006021018010166150”余额均为 0。 2013 年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619,494,661.46 元加上利息净收入 869,189.88 元,合计 620,363,851.34 元,已完成了对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 75%股权的收购工作,支付对价464,770,000.00 元;累计支付 55#--57#通用泊位项目工程款 129,212,246.41元;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327006021018010211352”余额为26,381,604.93 元。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3,581.8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909.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2,586.4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变更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承诺投入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是否发生重 部分变 投资总额 资总额 金额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2) (4)=(2)/(1) 大变化 更(如有) (1) (3)=(2)-(1)59#通用泊位及焦 2008 年 1 月 1 日 无变更 72,216.21 -- 72,216.21 155.61 72,989.93 773.72 -- 4,311.96 是 否炭专业化泊位 /2010 年 1 月 1 日连云港港墟沟东 无变更 49,416.20 -- 49,416.20 1832.17 50,198.33 782.13 -- 2015 年 6 月 30 日 建设中 -- 无重大变化作业区物流场站55#-57#通用泊位 建设中/建设和收购连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未正式投港鑫联散货码头 无变更 61,949.47 -- 61,949.47 12,921.22 59,398.22 -2,551.25 95.89% -- 无重大变化 /2015 年 7 月 1 日 产有限公司 75%股权 合计 -- 183,581.88 -- 183,581.88 14,909.00 182,586.48 -995.40 -- -- -- -- -- 1、59#通用泊位和焦炭专业化泊位已完工。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2、因拆迁工作迟于预期,故未能达到原定计划进度。本项目即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分具体募投项目) 3、55#-57#通用泊位水工主体已完工,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正在购建中。鑫联公司股权收购工作已完成,81#、82#泊位即将正式投入使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无重大变化。情况说明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日至2011年3月18日止,公司已实际投入自筹资金14,915.86万元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经2011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经2011年4月13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到位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实际进度情况继续投入。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联席保荐机构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认为以上置换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行为合规、真实且符合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用闲置募集资金 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账号为 327006021018010211352 的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期末结余资金 26,381,604.93 元,为尚未投入 55#-57#通用泊位项目的建设款。及形成原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应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六、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和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15)第1666号)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