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我们对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规合法、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经营管理的效率,促进公司稳步实现发展战略。公司内部控制考虑了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项要素。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内部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随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的变化发生改变。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公司内部控制设有长效的检查监督机制,内部控制缺陷一经确认,公司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三、内部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评价工作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三家分公司:东联港务分公司、东泰港务分公司、东源港务分公司;一家全资子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三家控股子公司:连云港新东润港务有限公司、江苏灌河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港务有限公司;一家参股公司: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构架、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物资采购、劳务采购、存货管理、收入管理、工程项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筹资管理、预算管理、成本费用、租赁业务、担保业务、合同管理、子公司管理、财务报表编制与披露、人力资源、关联交易、内部信息传递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在定量标准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的基础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增加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如下表所示:项目 重要程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3% 额的 5%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0.5% 总额的 1% 错报<营业收入总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额的 0.5% 营业收入总额的 1% 的 1% 错报<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 所有者权益错报 总额的 0.5%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额的 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如下表所示: 缺陷影响程度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对公司造成重要损失或不利影响 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中涉及利润金额导致报表性质变化(如由盈 利变为亏损,或亏损变为盈利等) 重大缺陷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过程中未发现 该错报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其他对公司财务报告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 公司资产、负债发生舞弊,且舞弊涉及到中层管理人员 公司未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会计政策 重要缺陷 对于复杂或者特殊的账务处理,公司未能建立相应的控制或补偿机制 其他对公司财务报告造成重要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和财务报表有关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如下表所示:项目 重要程度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一般缺陷 10 万元(含 10 万元)~500 万元 重要缺陷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1000 万元 重大缺陷 1000 万元以上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如下表所示: 缺陷影响程度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 公司重大决策未按照科学合理的程序,导致决策失败 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公司重要决策未按照科学合理的程序,导致决策失败 因未明确审计工作职责或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导致公司内部 重要缺陷 审计职能失效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要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