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融资租赁的议案》; 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基于改善公司长短期债务结构,保障营运资金,提高短期偿债能力等方面原因考虑,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融资租赁中的售后回租方式融资 4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 5 年。 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择优选择租赁公司及租赁方案,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同意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的文本、协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关于发放退休职工生活补贴的试行办法>的议案》。 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关于发放退休职工生活补贴的试行办法》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财务信息的调整依据明确。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涉及的有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60)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