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 监事会共有 5 名监事,实际表决监事 5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查通过如下议案: 审查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查意见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决策依据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