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参与度,本次会议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4:30 2、会议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路 18 号港口大厦 23 层会议室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89,258,42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8.0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589,258,42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8.04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集和主持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春宏 先生主持召开。 6、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参加投票的全体投资者对议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序 是否 议案内容 占有效 占有效 占有效号 票数 票数 通过 票数(股) 表决权 表决权 表决权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一 关于调整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 589,233,516 99.996 14,108 0.002 10,800 0.002 是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对议案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序 议案内容 占中小投 占中小投 占中小投号 票数 资者有效 票数 资者有效 票数 资者有效 (股) 表决权比 (股) 表决权比 (股) 表决权比 例(%) 例(%) 例(%)一 关于调整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 2,730,798 99.10 14,108 0.51 10,800 0.39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上述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钱大治律师、江子扬律师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议案以及 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形成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