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_公司公告_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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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29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 监事会共有 5 名监事,实际表决监事 5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查通过如下议案: 审查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5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监事会对《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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