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_公司公告_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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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16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灌河国际港务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江苏金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灌集团)按出资比例为江苏灌河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下称:灌河国际)的 9,000 万元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公司出资额占灌河国际注册资本的 72.46%,担保额为 6,521.4 万元;金灌集团出资额占灌河国际注册资本的 27.54%,担保额为 2,478.6 万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港务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同意:9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港务有限公司(下称:石化港务)向中国银行申请 3.8 亿元项目贷款,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 2至 4 号液体散货泊位工程码头建设。石化港务用自有海域使用权和在建的码头资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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