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作为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或“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2011年非公开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之一和2013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2013年非公开发行”),对连云港2011年和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3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190 号文核准,2011 年 3 月公司向 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86,734,693 股,发行价格为 5.8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1,000 万元,扣除证券承销和保荐费 1,519.80 万元后,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净额为 49,480.20 万元。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1)第 0431 号验资报告审验,前述资金已于 2011 年 3 月18 日全部到位。 2、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54 号文核准,2013 年 12 月公司向 1 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203,580,000 股,发行价格为 3.12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3,516.96 万元,扣除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 1,460.89 万元、律师费 47.17 万元、审计费 2.83 万元、验资费 3.77 万元、评估费 52.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1,949.47 万元,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3)第 2560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前述资金已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 (1)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10月12日2010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全部用于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项目(以下简称“物流场站项 目”)建设。 (2)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2月28日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3年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一是投入墟沟港区55#-57#通用泊位建设;二是 收购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集团”)持有的连云港鑫联散货 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联公司”)75%股权。 2、实际使用情况 (1)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物流场站项目已投入金额为483,661,612.71元。 (2)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物流场站项目已投入金额为464,770,000.00元。 (三)专户余额情况 1、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 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94,161,994.99元,截至2013年12月 31日,利息净收入为7,806,977.72元,实际使用金额为483,661,612.71元,专户余 额合计为18,307,36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序号 专户银行 专户账号 专户金额(元) 1 建设银行连云港港口支行 32001659036052509331 212,103.14 2 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327006021018010166150 18,095,256.86 2、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 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619,494,661.46元,截至2013年12月 31日,利息净收入为-21.80元,实际使用金额为464,770,000.00元,专户余额合计 为154,724,639.66元(专户余额实为155,790,677.40元,差额1,066,037.74元为未转 出的律师、评估师、会计师的发行费用),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序号 专户银行 专户账号 专户金额 1 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327006021018010211352 155,790,677.40元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一)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物流场站项目预计形成场地面积36.8万平方米,该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主要是 由于陆域形成涉及的土地拆迁工作未能按计划完成。该项目需拆迁的土地面积共 计12.58万平方米,土地拆迁涉及四家单位,分别为中交三航局江苏分公司、连 云港海事局、上海海事局连云港航标处、连云港上航局航道工程有限公司,其中, 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中交三航局江苏分公司和连云港海事局涉及的土地拆迁工 作已完成,2013年度,公司完成了上海海事局连云港航标处和连云港上航局航道 工程有限公司涉及的土地拆迁工作,物流场站项目涉及的土地拆迁工作已全部完 成,预计2014年10月该项目可全部完工。 (二)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收购港口集团持有的鑫联公司75%股权的 收购款,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该次股权收购涉及的工商变更已完成。 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情况 自201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日(2010年8月12日)至2011年3月 18日止,公司实际投入自筹资金14,915.86万元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经2011 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经2011年4月13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到位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剩余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实际进度情况继续投入。 经核查,信达证券认为:以上置换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行为合规、真实且符合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经核查,截至2013年12月31日,连云港不存在使用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形。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经核查,公司2013年度未发生使用2011年非公开发行和2013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五、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情况 经核查,公司201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六、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情况 经核查,2013年度,连云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七、信达证券对公司2013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信达证券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183,581.8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3,126.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7,677.4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变更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承诺投入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是否发生重 部分变 投资总额 资总额 金额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2) (4)=(2)/(1) 大变化 更(如有) (1) (3)=(2)-(1)59#通用泊位及焦 2008 年 1 月 1 日 无变更 72,216.21 -- 72,216.21 30.07 72,834.32 -- -- 6,996.48 是 否 炭专业化泊位 /2010 年 1 月 1 日 连云港港墟沟东 否,工程尚 无变更 49,416.20 -- 49,416.20 16,619.22 48,366.16 1,050.04 97.88%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建设中 无重大变化 作业区物流场站 在建设中55#-57#通用泊位 否,工程尚 建设和收购连云 建设中/ 在建设中/ 港鑫联散货码头 无变更 61,949.47 -- 61,949.47 46,477.00 46,477.00 15,472.47 75.02%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未正式投 无重大变化 未正式投 有限公司 75%股 入使用 入使用 权 合计 -- 183,581.88 -- 183,581.88 63,126.29 167,677.48 16,522.51 -- -- -- -- -- 1、59#通用泊位和焦炭专业化泊位已完工;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2、报告期内完成了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内上海海事局连云港航标处和连云港上航局航道工程有限公司拆迁工作,预计 2014 年 10 月份本项目 36.8 万平米场地 (分具体募投项目) 将全部形成。 3、报告期内完成了收购鑫联公司 75%股权的全部相关工作;55-57#泊位水工主体将于 2014 年 6 月完成。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无重大变化。 情况说明 自201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日至2011年3月18日止,公司实际投入自筹资金14,915.86万元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经2011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经2011年4月13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到位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实际进度情况继续投入。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信达证券发表意见认为以上置换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行为合规、真实且符 合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用闲置募集资金 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账号为 32001659036050629535 的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48,965.07 元,为焦炭专业化泊位的工程尾款及质保金; 及形成原因 账号为 32001659036052509331 的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12,103.14 元,为尚未投入使用的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项目建设款。 账号为 327006021018010166150 的交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8,095,256.86 元,为尚未投入使用的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项目建设款。 账号为 327006021018010211352 的交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154,724,639.66 元为尚未投入 55#-57#通用泊位项目建设款。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此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绪凯 李文涛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