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7 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4 年 3 月 17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实际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门机构优化调整的议案》。 同意:8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的管理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将公司现有的 9 个职能部门:董事会秘书处、办公室、审计部、投资发展部、生产业务部、资产装备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企业文化部(机关党总支),优化调整为 6 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处)、人力资源部(机关党总支)、财务部、审计部、投资建设部、运营部。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