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_公司公告_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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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5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4 日收到所聘审计机构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机构名称变更的函。 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 号)的规定,经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会【2013】71 号批准,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体制,转制后全称变更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公司将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开始以变更后的名称对外开展业务。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与该公司已签订的业务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2013 年度公司审计报告等相关报告将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法定名称对外出具,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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