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_公司公告_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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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19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13年12月21日届满,因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延期进行,预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和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和选举方式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和《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在2013年12月26日前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提交所推荐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同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可以自行在公司、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搜寻董事人选。 2、公司董事会秘书将相关名单及资料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委员会对推荐提名的董事人选及其自行搜寻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董事人选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同时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董事声明及承诺书)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6、第五届董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公司将与当选董事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规定,被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2、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的人员; (7)《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人员;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人员。 五、关于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提名人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2、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任职独立董事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提名人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2013年12月26日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将相关文件的原件在2013年12月26日前邮寄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方为有效; 4、2013年12月27日以后,公司不再接受各方的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路18号港口大厦2313室 联系人:刘坤 高雅堃 电话:0518-82387588 0518-82389262 传真:0518-82389262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附件: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候选人提名书提名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类别:□董事/□独立董事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姓名: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年龄: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性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是/□否 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等)其他说明:(如有)提名人:(盖章/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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