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3 年 8 月 30 日上午 9 时 2、会议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路 18 号港口大厦 23 层会议室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44,567,76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4.7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集和主持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春宏先生因出差,委托副董事长喻振东先生主持会议。 6、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是否通过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444,567,765 100% 0 0 0 0 通过 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 444,567,765 100% 0 0 0 0 通过 事的议案 3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 444,567,765 100% 0 0 0 0 通过 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议案均以普通决议通过;因本次董事和监事 选举仅限各一人,不适用累积投票制原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钱大治律师、邵禛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议 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