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3 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已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下称:科谊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彭朗辉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关联董事李春宏先生、喻振东先生、陈光平女士、朱从富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4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科谊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为:科谊公司具有提供监理服务的必备经验和专业资质,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科谊公司发生的监理项下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26.41 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预计全年合同签订金额为不超过 1800 万元,没有超出董事会决策权限。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意见为:公司从在建工程监理需求出发,遵循实际情况,预计全年与科谊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不超过 1800万元;科谊公司遵照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的规定收取监理服务费,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联交易的执行和预计情况 2012 年度和 2013 年上半年公司与科谊公司仅发生了监理项下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 195.26 万元和 26.41 万元,已分别在《2012 年年度报告》和《2013 年半年度报告》之“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项下披露。 截至目前公司与科谊公司签订的监理合同金额合计为 1121.87 万元。公司结合 2013 年下半年的项目建设安排,预计 2013 年全年与科谊公司签订的监理合同金额合计不超过 180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住所:墟沟镇中华西路18号 法定代表人:王卫东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运工程监理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工程招标代理乙级;水运材料检测业务。 科谊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为公司关联方。 截止2013 年6 月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198.64万元,负债总额2,535.89万元,净资产1,662.75万元,201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434.03万元,实现净利润833.29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目前公司与科谊公司的关联交易仅限于工程监理项目,每一笔交易均按规定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服务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交易价格依据明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充分利用科谊公司拥有的过硬资质和专业经验为公司在建工程提供监督管理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与科谊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与科谊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附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审计委员会专项审核意见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