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提前离任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2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王新文先生、董事吴治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新文先生、吴治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并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王新文 | 董事、副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 | 2025.08.12 | 2026.04.16 | 工作原因 | 否 | - | 否 |
吴治明 | 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 | 2025.08.12 | 2026.04.16 | 工作原因 | 否 | - | 否 |
二、董事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新文先生、吴治明先生的离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其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王新文先生以及吴治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