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 65 号文核准,2007 年 4 月公司首次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0 万股,发行价为 4.9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4,700 万元,扣除证券承销和保荐费人民币 2,241 万元,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459 万元。经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华恒信验字[2007]第 2030 号验资报告审验,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募集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 242.79 万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72,216.2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用于 59#通用泊位和焦炭专业泊位建设。59#泊位已于 2008 年1 月 1 日正式投产,焦炭专业化泊位于 2010 年 1 月 1 日正式投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190 号文核准,2011 年 3 月公司向 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86,734,693 股,发行价格为 5.8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000万元,扣除证券承销和保荐费人民币 1,519.80 万元后,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480.20 万元。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1)第 0431 号验资报告审验,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募集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 64.00 万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49,416.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项目建设。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开设了账号为 32001659036050629535 的募集资金专户,在中国银行连云港核电站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0205508091001 的募集资金专户因余额为 0,已于 2011 年注销。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59#通用泊位及焦炭专业化泊位募集资金总额 722,162,097.28 元,利息净收入 7,714,105.80 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728,042,498.75 元,专户余额为 1,833,704.33 元。 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建设银行开设了账号为 32001659036052509331 的募集资金专户,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增设账号为327006021018010166150 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 2011 年 3 月的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截至2012 年 12 月 31 日,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募集资金总额为:494,161,994.99 元,利息净收入 6,386,815.71 元,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投入金额 317,469,424.76 元,专户余额合计为 183,079,385.94 元,(其中:账号为 32001659036052509331 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50,317.25元,账号为 327006021018010166150 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2,429,068.69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1,632.4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18.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4,551.1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累计投 已变更项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入金额与承诺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投资总 承诺投入 投入金 累计投入 投入进度 实现的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入金额的差额 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变更(如有) 额 金额(1) 额 金额(2) (4)=(2)/(1) 效益 大变化 (3)=(2)-(1)59#通用泊位及 2008 年 1 月 1 日 无变更 72,216.21 -- -- 11.13 72,804.25 -- -- 6,070.39 是 否焦炭专业化泊位 /2010 年 1 月 1 日连云港港墟沟东 否,工程尚 无重大变 无变更 49,416.20 -- 49,416.20 7,207.38 31,746.94 17,669.26 64.24%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建设中作业区物流场站 在建设中 化 合计 -- 121,632.41 -- 49,416.20 7,218.51 104,551.19 17,669.26 -- -- -- -- -- 59#通用泊位和焦炭专业化泊位已完工;物流场站项目预计形成场地面积 36.8 万平方米,至报告期末,已形成陆域面积 31 万平方米。该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主要是由 于陆域形成涉及的土地拆迁工作未能按计划完成。该项目需拆迁的土地面积共计 12.58 万平方米,土地拆迁涉及的四家单位中,已完成中交三航局江苏分公司和连云 港海事局涉及的土地拆迁工作,拆迁面积为 10.19 万平方米。由于上海海事局连云港航标处和连云港上航局航道工程有限公司迁建选址受连云港市支持岸线规划工作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影响,导致上述两家单位的拆迁工作没有按期完成。目前连云港市已完成支持岸线规划工作,计划实现上海海事局连云港航标处、连云港海事局等单位的集中办公, (分具体募投项目) 该支持岸线配套工程已基本完成。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拆迁工作,其中,连云港上航局航道工程有限公司涉及拆迁面积 2 万平方米,已完成拆迁土地现场评估工 作,预计 2013 年上半年完成该部分土地拆迁工作;公司已与上海海事局连云港航标处就 0.39 万平方米土地拆迁事宜达成意向。该项目预计 2013 年底前能完工并投 入运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无重大变化。 情况说明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董事会决议日至2011年3月18日止,公司已实际投入自筹资金14,915.86万元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经2011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经2011年4月13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到位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剩余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实际进度情况继续投入。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联席保荐机构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认为以上置换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行为合规、真实且符合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用闲置募集资金 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账号为 32001659036050629535 的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833,704.33 元,为焦炭专业化泊位的工程尾款及质保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账号为 32001659036052509331 的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50,317.25 元,为尚未投入使用的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项目建设款。 及形成原因 账号为 327006021018010166150 的交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82,429,068.69 元,为尚未投入使用的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项目建设款。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应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和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联席保荐机构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13)第0930号)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