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_公司公告_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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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12-19
关于成立连云港港口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 录一、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3 (一)历史沿革 .................................................. 3 (二)组织架构和人员情况 ........................................ 3 (三)主要成员单位状况 .......................................... 4二、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10 (一)公司基本信息 ............................................. 10 (二)公司目前股本结构情况 ..................................... 10 (三)公司董事会构成情况 ....................................... 10三、港口集团所属产业和国家产业政策 ................................ 10 (一)港口集团所属产业 ......................................... 10 (二)国家产业政策 ............................................. 14四、港口集团生产经营状况 .......................................... 18 (一)生产经营状况 ............................................. 18 (二)行业地位 ................................................. 18 (三)发展规划 ................................................. 19五、企业集团财务和资金管理经验 .................................... 21 (一)财务管理经验 ............................................. 22 (二)资金管理经验 ............................................. 22六、设立财务公司的宗旨、作用、业务量预测及盈利模式 ................ 23 (一)设立财务公司的宗旨及作用 ................................. 23 (三)财务公司的业务量预测 ..................................... 24七、风险管理 ...................................................... 25 (一)风险因素 ................................................. 25 (二)风险控制 ................................................. 25八、结论 .......................................................... 26  关于成立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集团”)是经江苏省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 2004 年 2 月 16 日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登记号为320700000001003,注册地为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 18 号,法定代表人俞向阳,公司注册资本 45 亿元人民币。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连云港港务局,归原交通部管理。2002 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1 号),连云港港移交连云港市政府管理。 2003 年,根据《关于组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授权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批复》(连政复[2003]28 号),连云港市政府以原连云港港务局所属企业的国有净资产、原连云港港务局投资的 8 家控股公司、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等 13 家参股公司的国有股权等资产为基础组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由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连云港市国资委”行使出资人职能。 (二)组织架构和人员情况 港口集团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市国资委持有港口集团公司 100%股份,是港口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连云港市国资委是经连云港市政府授权履行政府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1、组织架构 港口集团公司作为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行使股东会职权;设董事会,受出资人授权决定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对出资人负责。 港口集团公司高管层由 1 名总裁和若干名副总裁构成,由董事会依法定程序聘任或解聘;总裁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对总裁负责,负责分管部门工作。 港口集团公司总部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老干部部、团委、武装部、机关党委、纪委监察部、工会、企业发展部、投资管理部、生产业务部、安全技术部、技术装备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审计部、工程管理部等部门。 2、人员情况 港口集团公司目前有 5 名董事。经营层共有 8 名高管。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港口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员工共计 10,990 人。分类统计情况如下:  表1 港口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员工情况统计 类别 人数(人) 合计(人)  管理岗位  2,191  技术工种  3,314岗位类别  10,990  熟练工种  2,269  其他  3,216  研究生及以上  本科  4,040  大专  1,459学历类别  中专 539 10,990  中技  高中  2,328  初中及以下  1,876 (三)主要成员单位状况 集团的成员单位主要有: (1)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股份”)于 2007 年 4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0 万股,于 2007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008。连云港股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1,164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春宏。 截至 2011 年末,港口集团公司对连云港股份的持股比例为 48.81%。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经营;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仅限为船舶提供岸电)。一般经营项目: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服务;实业投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制造、安装、维修;工索具制造、销售;散货包装服务,道路运输。 (2)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 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联散货”),成立于 2005 年 11月 24 日,注册资本 47,532 万元,法定代表人朱从富。 股权结构:港口集团公司(75%),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5%)。 经营范围:从事码头开发经营;在港区内从事国际、国内氧化铝、铝矾土矿及其他散杂货装卸、仓储(危险品除外)、中转;港口机械维修;港口专用工具加工、修理;散货包装。 (3)连云港东粮码头有限公司 连云港东粮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粮码头”)于 1992 年 8 月 12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传贵。 股权结构:港口集团公司(100%)。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港口货物装卸、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港内运输。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货运代理;工属具制造;机械维修、电气设备安装、维修;木材、粮食加工。 (4)连云港新丝路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连云港新丝路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丝路集装箱”)于2011 年 1 月 30 日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子扬。 股权结构:港口集团公司(100%)。 经营范围:集装箱搬运、装卸、拼箱、掏装箱、堆存、修箱、报关、转关、清关查验;承办海运、陆运、空运、快递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货物仓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流信息咨询。 控股子公司:连云港港铁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有限公司。 (5)新益港(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 新益港(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港码头”)于 2004 年 12月 17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84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三春。 股权结构:港口集团公司(100%)。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从事码头及配套设施的开发与经营,散杂货的装卸、仓储、中转。一般经营项目:无。 (6)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物流”)于 2006 年 1 月 24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92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光平。 股权结构:港口集团公司(100%)。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煤炭销售。一般经营项目:集装箱及货物装卸服务;集装箱拆装箱、修理;国内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硝酸钾、硅铁、沥青及其他非危险品的货物仓储;机械设备出租;汽车配件、木材、矿产品、普通机械、粮油、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与技术除外;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运代理(包括报关、报检、过境运输、国际展品、私人信函除外的物品、多式联运、国际快递);水路货运代理;国内铁路货运代理;存放供加工贸易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为加工复出口产品所需进口的生产改天境外一般转口货物(汽车、办公用品、家用电器、烟酒除外);GPS 运营及产品销售;受托从事抵押物监管、动产质押监管、仓单质押监管服务;停车服务。 (7)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 连云港港口集团货运代理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货代”)于 1994 年 1 月 5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长春。 股权结构:港口集团公司(100%)。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承办海运、陆运、空运、快递进出口货物及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服务;国内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仓储;港口业务咨询及相关服务。 (8)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连云港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达物流”)于 1992 年 12 月24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白力群。 股权结构:港口集团公司(100%)。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承办海运进出口货物、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联系水上救助、协助处理海商海事;代办船舶、船员、旅客或货物的有关事项;船舶租赁。 (9)江苏金港湾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金港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湾投资”)于 2006 年 5 月 15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俞向阳。 股权结构:港口集团公司(100%)。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一般经营项目: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实业投资;港口岸线开发;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自有房产租凭。 (10)连云港新海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连云港新海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岸投资”)于 2005 年 9月 20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俞向阳。 股权结构:港口集团公司(100%)。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码头及配套设施的开发;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承办海运、陆运、空运、快递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国内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进出口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租赁服务业。 (11)连云港港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港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建设”)于 2009 年 2月 5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丁绍文。 股权结构:港口集团公司(100%)。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运工程、航道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土木工程、爆破工程管理;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基建工程预决算编审。 (12)连云港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连云港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理外理”)于 1992 年 10 月 9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喻振东。 股权结构: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84%),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16%)。 经营范围:国际、国内航线船舶的理货业务;国际国内集装箱理箱业务;集装箱装、拆箱理货业务;货物的计量、丈量业务;监装、监卸业务;货损、箱损检定业务。 (13)连云港港口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连云港港口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设计院”)于 1993年 12 月 25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朱从富。 股本结构:港口集团公司出资(60%);连云港港口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会(40%)。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水运工程设计;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服务;建筑工程监理;工程测量;海洋测绘。 (14)山海(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山海(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1 年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3000 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春流。 股权结构:港口集团公司(100%)。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资产租赁、投资管理等 (15)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 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工程”)于 1989 年 5 月 26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金同武。 股权结构:港口集团公司(100%)。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工程维修;物资储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品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矿产品加工、销售;国际货运代理;海洋测绘;以下限分支机构凭有效审批手续经营: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 (16)连云港新海岸房地产开发公司 连云港新海岸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岸房地产”)于 1994 年 5月 11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鸿飞。新海岸房地产由原连云港鑫磊房地产开发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9 日更名而来。 股权结构:港口集团公司(100%)。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凭资质开展房地产开发、销售。一般经营项目:自有房屋租赁;室内外装璜;物业管理;建材、装璜材料、五金、电工器材、钢材、木材批发、零售。 (17)连云港山海担保有限公司 连云港山海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海担保”),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19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俞向阳。 股权结构: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100%)。 经营范围:在本省范围内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 (18)连云港电子口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连云港电子口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口岸”)于 2004 年 11月 29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宋天德。 股权结构:港口集团公司(45%),江苏金港湾投资有限公司(25%),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15%),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南京分中心(5%),连云港海关机关服务中心(5%),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5%)。港口集团公司对电子口岸拥有 70%的实际控制权。 经营范围:口岸信息平台的信息系统开发、管理,港航电子数据交换业务,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与培训,基于网络技术的数据接入服务、信息存储、加工及其他信息增值服务。 (四)基本财务状况和财务指标 港口集团注册资本金 45 亿元人民币,截至 2011 年底,集团总资产 229.38亿元,净资产 85.48 亿元,营业收入 74.13 亿元,利润总额达 2.14 亿元。 港口集团公司的资产总额逐年呈上升趋势,2009 年~2011 年的复合增长率达到 14.82%。截至 2011 年末,公司资产规模达到 229.38 亿元。 港口集团公司作为传统的港口企业,固定资产较多。随着公司的多元化发展,业务开始向物流贸易、港口工程拓展,应收账款,存货金额增加,流动资产占比有所上升。从资产构成情况看,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近三年占总资产的比例保持在 75%左右,分别为 2009 年末的 78.11%、2010 年末的 79.54%、2011 年末的75.25%、2012 年 6 月末 74.26%。与此相应,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低,分别为 2009年末的 21.89%、2010 年末的 20.46%、2011 年末的 24.75%、2012 年 6 月末 25.74%。2011 年末和 2012 年 6 月末所有资产中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8.63%、25.69%、35.08%和 8.51%、23.88%、36.35%。 二、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Lianyungang Port Co., Ltd. 注册资本:811,635,101 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庙岭港区港口四路 8 号 股票简称:连云港 股票代码:601008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经营;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仅限为船舶提供岸电)。一般经营项目: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服务;实业投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制造、安装、维修;工索具制造、销售;散货包装服务。 (二)公司目前股本结构情况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811,635,101 股,全部为普通股。控股股东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48.81%的股份。 (三)公司董事会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财务方面专业人士两名,资本运作方面专家一名。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三、港口集团所属产业和国家产业政策 (一)港口集团所属产业 港口集团所属产业为水运港口业,集团经营范围主要涉及港口业务;物流贸易业务;水运工程业务。 1、港口行业发展特点 港口行业是以港口为中心、港口城市为载体、综合运输体系为动脉、港口相关产业为支撑、海陆腹地为依托,并实现彼此间相互联系、密切协调、有机结合、共同发展,进而推动区域繁荣的开放型产业。港口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性产业,港口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有着日益紧密的联系。通过对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的数据进行分析,港口吞吐量与 GDP 的相关性系数高达 0.92。随着近 30 年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港口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同时,港口充分发挥了联结内陆与海域物流、辐射国际和国内市场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对外贸易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充分显示了港口产业所具备的服务属性。 (1)港口行业是与国民经济发展联系非常紧密的行业,近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外贸进出口业务量增长迅速,直接推动了港口业务的发展。 (2)腹地经济实力决定国内枢纽港的崛起 港口的发展依赖于腹地的经济活动。在全球港口业重心向中国转移过程中,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东南沿海、西南沿海五大港口群,以长三角和珠三角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地区港口逐步形成了区域性的枢纽地位。 (3)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 以港口为核心,辐射上下游产业,港口业务以及由此衍生出的仓储物流业务、物流贸易板块、临港工业基地以及水运工程的建设等都会对港口所在地及其辐射地区带来大量商机,有力地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有数据显示,港口生产经营与其他相关产业及间接诱发的经济贡献为 1∶5,提供就业比值为 1∶9。据天津港统计,每万吨吞吐量创造约 120 万元的 GDP,提供就业岗位约 26 个。 港口行业的特点就是即得益于经济的发展,又通过综合化的服务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引擎。 2、我国港口行业整体发展状况 总体而言,进入新世纪以来,港口行业发展总体情况可概括为: (1)吞吐量实现快速增长。 2010 年,全国规模以上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 80.2 亿吨,为 2000 年的 2.59倍;集装箱吞吐量 1.45 亿 TEU,为 2000 年的 4.98 倍。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均连续 8 年保持世界第一。2011 年,全国规模以上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00.41 亿吨,比上年增长 12.4%。完成集装箱吞吐量 1.64 亿 TEU,比上年增长12.0%。 (2)港口设施规模明显扩大。 为适应经济的快速增长和运输需求,扩大港口基础设施规模,增强生产能力成为“十五”、“十一五”期间港口发展重点。由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外贸业务量不断加大,沿海港口有着不可替代的区位优势。“十一五”规划重点加强了沿海主枢纽港口的建设,以集装箱码头、大型专业化煤炭、原油、铁矿石接卸码头建设为重点,调整码头布局结构;通过新建、技术改造和资源整合,使沿海港口适应货物的结构性变化和专业化、大型化、集约化的运输 发展要求,推动部分老港区的功能调整;相应发展地区性重要港口,适度建设地方中小型港口,通过港口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增强港口有效通过能力,适应和满足运输增长需求。“十一五”期间,沿海港口建设投资超过 3500 亿元,建成深水泊位 661 个,累计达到 1774 个,比 2000 年底的 651 个增加了 1.73 倍,新增通过能力 30 亿吨,达到 55.1 亿吨,基本建成煤、油、矿、粮、集装箱五大专业化运输系统。 (3)沿海港口体系基本形成。 《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加大港口资源整合力度,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港口体系。“十一五”规划中将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着力点,同时,《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力求通过沿海港口资源整合,形成五大港口群,实现港口的可持续发展。经历“十一五”,我国港口群体内综合性、大型港口的主体作用得以强化和实现,相邻或相近的港口实现一体化运营。“十一五”末期我国港口基本形成煤炭、石油、铁矿石、集装箱、粮食、商品汽车、陆岛滚装和旅客运输等 8 个运输系统的布局,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港口体系。 (4)港口综合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十一五”期间,国家注重发挥港口的产业集聚和辐射作用,加大对港口开发物流服务的鼓励,引导仓储、物流企业建立物流中心,大力发展临港工业,吸引石油、电子、汽车等行业在港口建立生产基地,积极推进港口与工业的结合,建立港口物流园区,全面提升港口综合服务水平,促进我国现代物流和区域经济的发展。 3、“十二五”港口行业的发展趋势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我国经济社会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七届五中全会更加突出强调了“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在此背景下,“十二五”时期将对我国港口提出新的发展要求,我国港口也将面临新的发展方向。 (1)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在“适度超前”的前提下稳步推进。 随着工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十二五”期间战略性资源、原材料和产品仍将保持比较大的进出规模。港口建设将在“适度超前”的原则下稳步推进,国家将加大岸线开发利用的审批力度以及港口建设的监管力度,保持港口建设的规模和速度,合理把握码头建设节奏,有序推进新港区开发建设。 《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定沿海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为:有序推进主要货类运输系统码头建设,加强航道、防波堤、公共锚地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沿海港口结构与布局,促进港口结构调整,着力拓展港口功能, 提升港口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到 2015 年,形成布局合理、保障有力、服务高效、安全环保、管理先进的现代化港口体系,沿海港口深水泊位达到2214 个,能力适应度达到 1.1。 (2)海铁联运加快发展,港口集疏运体系不断完善。 海铁联运以其高稳定性、安全性和低成本的优势备受青睐,同时海铁联运也是将港口功能延伸至内陆腹地的重要途径。“十二五”时期国家将以建立健全综合运输规划体系和协调机制作为重要手段,破除体制障碍、强化总体协调,从而加大集疏运体系的建设力度,增加海铁联运和小内河运输比重,降低供应链成本,保障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3)港口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网络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信息流在现代物流中的地位将更加重要,信息化成为港口物流的必由之路。目前,越来越多的港口企业注重依靠信息技术,提高港口的运营效率,降低货物运输与物流成本,提高港口的市场竞争力。信息化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港口经营管理、生产调度和作业控制、口岸大通关等各个方面。除了将高新技术产业与港口业务进行有机结合,港口还十分重视管理的自动化及智能化,从而提升港口的竞争水平。 (4)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港口建设步伐加快。 港口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领域。“十一五”以来,港口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港口单位长度生产用泊位完成的货物吞吐量提高了 1 倍左右,营运车船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改善,船舶重大污染防控体系初步建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在行业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科技创新中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为全面推进“两型”港口发展,交通运输部门近期将加大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东南沿海、北部湾等区域以及长江干线的港口资源整合力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恢复和补偿机制,研究推行生态环境补偿保障金制度等 (5)港口发展将更加开放。 开放的港口是区域经济中心城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条件,而开放的政策更是港口发展的关键。我国港口对外开放在不断扩大,先后实施区港联动、启动保税物流园区,又先后批复 14 个港口设立保税港区。保税港区是目前我国实施的最为开放的港口政策,但距离国际上通行的自由贸易区政策还有一定差距。进一步扩大港口开放,实施更加积极的开放政策,对于促进我国沿海主要港口向世界强港迈进,促进港城一体化,推进沿海地区世界级大都市圈的形成都有积极作用,因此,未来我国主要港口将实施更加开放政策,提高中转功能,形成贸易大港。 (6)城市、港口、临港产业的互动与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 世界重要港口城市都十分重视港口的发展,在城市发展战略中突出港口对城市经济发展的战略意义,将港口经济作为港口城市的龙头经济和核心战略资源,制定港城互动、共同发展的战略。目前,我国港口发展主要还处于临港产业集聚阶段,港口和城市间的关系是港口集聚产业,推动城市经济高速发展,重化工业加快向沿海集聚。从城市、港口、临港产业长远协调发展要求看,应以港城协调发展为目标,积极推进城市、港口、临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国家产业政策 1、国家对港口行业的政策支持 (1)港口行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将水运行业中的深水泊位(沿海万吨级、内河千吨级及以上)建设、沿海深水航道和内河高等级航道及通航建筑物建设、沿海陆岛交通运输码头建设、老港区技术改造工程、港口危险化学品、油品应急设施建设、水上滚装多式联运等均列为鼓励类项目。水运业无项目纳入《目录》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2)港口行业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发展 2010 年 10 月 18 日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加强现代能源产业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构建便捷、安全、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推进国家运输通道建设,基本建成国家快速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发展高速铁路,加强省际通道和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积极发展水运,完善港口和机场布局,改革空域管理体制”。 2011 年 4 月 13 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印发了《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指导思想是“以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为主线,着力调整交通结构、拓展服务功能、提高发展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促进现代物流发展、提升科技进步和信息化水平、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提高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构建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综合 运输体系,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沿海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任务为:有序推进主要货类运输系统码头建设,加强航道、防波堤、公共锚地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沿海港口结构与布局,促进港口结构调整,着力拓展港口功能, 提升港口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到 2015 年,形成布局合理、保障有力、服务高效、安全环保、管理先进的现代化港口体系,“十二五”时期沿海港口规划新增深水泊位约 440个,重点推进煤炭、原油、铁矿石和集装箱码头建设,沿海港口深水泊位达到2214 个,能力适应度达到 1.1。 2、连云港港口发展得到多重政策支持 (1)国家赋予连云港港在《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中的重要地位 2006 年颁布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指出:“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及特点、区域内港口现状及港口间运输关系和主要货类运输的经济合理性,将全国沿海港口划分为环渤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和西南沿海5 个港口群体,强化群体内综合性、大型港口的主体作用,形成煤炭、石油、铁矿石、集装箱、粮食、商品 汽车、陆岛滚装和旅客运输等 8 个运输系统的布局”,“ 长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群依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以上海、宁波、连云港港为主服务于江三角洲以及长江沿线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2) 国家赋予连云港港在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建设中的龙头地位。 2009 年国务院批复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规划期为 2009—2020 年)关于连云港港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增强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的战略地位是:我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以连云港港为核心,联合南通港、盐城港共同建设沿海港口群,综合发展陆路交通和航空业;大力发展国际航运和现代物流,进一步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服务中西部地区和长江中上游地区的经济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陇海兰新沿线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和对外开放窗口,逐步形成亚欧之间重要的国际交通枢纽。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有:(1)完善港口体系。连云港港是国家沿海主要港口及区域性中心港口,江苏沿海港口群的核心,我国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深水航道建设,开辟新港区,大力发展集装箱干线运输,增强港口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升为中西部地区服务的能力。(2)扩大港口能力。推进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深水航道建设,尽快启动徐圩、赣榆港区进港航道建设,并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及时浚深;加快连云港区大堤作业区 10 万吨级以上集装箱泊位建设,尽快论证确定原油、矿石等大型专业化深水泊位布局,推动煤炭下水港建设,推进赣榆港区深水泊位和灌河港区万吨级以上泊位建设。(3)提升服务功能。大力发展港口物流,拓展保税、国际贸易、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等功能。加快建设连云港航运交易市场,提高连云港口岸查验单位级别和查验设施水平,开设两翼港区一类口岸,建设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口岸“大通关”体系。加强与陇海兰新沿线及苏北其他地区的跨区域口岸协作,在主要城市建设具有综合物流集散功能的内陆“无水港”,拓展“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和检验检疫直通放行业务,延伸口岸功能,逐步扩大通关适用范围。积极推进连云港至莫斯科国际班列西延,实现新亚欧大陆桥全线贯通,简化进出境货物通关、转关和过境手续,提升通关贸易便利化水平,吸引新亚欧大陆桥沿线更多货物选择连云港口岸通关。 (3)国家赋予连云港“全国性综合运输枢纽”的具体定位 2010年5月份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中,关于“综合运输枢纽建设”对有关城市的定位是:“重点建设上海、南京、连云港、徐州、杭州、宁波全国性综合运输枢纽”,对连云港的具体要求是:加快连云港港建设,尽快形成“一体两翼”的发展格局,强化港口对中西部地区的辐射能力,建成我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成为辐射带动力强的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关于“港口枢纽与配套港口群建设”对江苏沿海港口群的发展要求是:加快连云港港30 万吨级深水航道建设,规划建设原油、矿石等大型专业化深水泊位,大力发展集装箱干线运输。以连云港港为核心,联合南通港、盐城港共同建设沿海港口群,大力发展国际航运和现代物流,增强为中西部服务的能力,建设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重要组成部分。 (4)国家在连云港布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 2011年6月国务院批复了《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方案》明确了在连云港港和相关的物流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布局现代物流服务功能区,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集国际运输、分拨转运、仓储配送、临港加工、交易及配套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物流中心,为中西部地区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物流服务。 《方案》明确要求:(1)完善开发服务功能。围绕打造中西部地区便捷高效的出海通道,大力发展集装箱干线运输,积极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开辟集装箱远洋干线航线和加密航班,进一步提升连云港港集装箱过境运输能力和效率。(2)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加强与中西部地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对接,支持大陆桥沿线重要城市共建共用连云港港;(3)健全口岸“大通关”体系。支持大陆桥沿线城市在海关、检验检疫等方面开展跨区域口岸合作,推进“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通关模式。 《方案》同时明确了给予示范区的包括财政和投资政策、土地政策、开发政策和金融政策等支持政策。 3、港口集团的发展得到江苏省政府的大力支持 2010 年 1 月 5 日,江苏省政府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 下发了《省政府关于促进沿海开发的若干政策意见》(苏政发【2010】2 号)。其中涉及对港口集团的支持体现在由省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设立沿海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连云港港 30 万吨级航道工程等重大项目。 2010 年 11 月 29 日,江苏省罗志军省长在连云港市召开连云港港口建设协调小组会议,听取港口情况汇报,研究加快推进港口建设发展工作。会议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对于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连云港港的目标定位、在更高的平台上加快推进连云港港建设与发展、港口建设的十一个具体问题以及积极为连云港港口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等议题给予了明确的指示。江苏省政府不仅在政策上对港口的建设给予支持,而且对港口集团的重大项目在财政上给与补贴或补助。 省委省政府为进出连云港港口的集装箱货车开辟了绿色通道,实行了免收对过往连云港港集装箱车辆路桥费用。 四、港口集团生产经营状况 (一)生产经营状况 1、主要业务 港口集团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有三大板块:港口业务板块、物流贸易板块和水运工程业务板块。其中港口业务主要包括装卸、堆存和港务管理,主要由控股子公司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物流贸易板块主要是指港口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煤炭、铁矿砂等商品的贸易;水运工程主要是指港口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进行的水运工程施工。营业收入方面,2009-2011年,港口集团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37,705.76 万元、685,327.76 万元、694,364.79万元,保持增长趋势。2011 年营业收入比 2009 年大幅增加 58.64%,增长趋势明显。 (二)行业地位 连云港港是我国沿海 25 个主要港口之一,也是重点规划发展的 12 个国家级区域性主要枢纽港口之一。港口集团是连云港所有港口业务和港口建设的运作主体。从 1999 年起,连云港港货物吞吐量以每年一个千万吨台阶的速度节节攀升,2011 年达到 1.6 亿吨、集装箱运量突破 485 万 TEU,跻身亿吨大港和干线大港行列,是江苏第一、全国第九、世界百强集装箱港。2009 年,连云港港连续五年蝉联由中国国际海运网、中国港航研究院联合评定的中国船港星光榜“五星级”港口,在全国 60 个港口综合竞争力指数排行榜中居第 8 位。 2009-2011 年,连云港港集装箱吞吐量快速增长,从 2009 年的 303 万 TEU增长到 2010 年的 387 万 TEU,再增长到 2011 年的 485 万 TEU,增长率分别为 27.72%和 25.32%。2011 年集装箱吞吐量排名在上海港、深圳港、广州港、宁波-舟山港、青岛港、天津港、厦门港、大连港之后,位列第九位。 2009-2011 年,连云港港的货物吞吐量分别为 1.14 亿吨、1.35 亿吨和 1.68亿吨,年增长率分别为 18.42%和 24.44%,2011 年在所有沿海港口中按货物吞吐量排名第 15 位。 连云港港在铁水联运方面全国领先。连云港是国内最早开展集装箱铁水联运的港口。自 1992 年大陆桥开通运营以来,经过近 20 年的培育,集装箱铁水联运发展成效显著。2010 年,连云港港完成铁水联运总量 4420 万吨,占吞吐量的近1/3,比例位居全国沿海港口前列。其中集装箱铁水联运发送 13.8 万 TEU,居全国沿海港口第二;到发总量达 23 万 TEU,占全港集装箱总吞吐量的 6%,高于全国港口铁路集疏量平均 2%的水平;过境运输突破 8 万 TEU,是全国铁水联运体系中过境集装箱最多的港口。2011 年集装箱铁水联运到发总量和过境运输到发总量分别完成 30.4 万 TEU、10.6 万 TEU,双双跃居全国第一。在铁路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连云港港已开通至郑州、西安、成都、阿拉山口、西宁、银川、侯马、无锡等国内班列和至阿拉木图、莫斯科国际班列。其中,连云港港至阿拉山口班列被铁道部定为精品和示范班列,连云港至西宁(陶家寨)、西宁(陶家寨)至无锡的“五定”班列被铁道部认定为全国沿海港口运行最成功的班列之一。为配合铁路班列开行,进一步加强与腹地的联系和沟通,连云港港在青海西宁,山西侯马,河南洛阳、郑州、陕西西安、宁夏银川、苏北淮安、宿迁、新沂等地设立无水港,促进当地货源通过无水港向连云港港集中。同时,连云港港整合国内外资源,增开航线航班,已形成内外贸并举、近远洋互补、覆盖全球主要港口的航运网络。 连云港港是全国首个低碳港口建设示范港。由连云港港自主研发的高压船用岸电技术属于世界首创,已经成为国家标准,上升为中国岸电。凭借引领全国的船舶靠岸接岸电技术优势,连云港港在 2012 年成为交通运输部最终确定的全国首个“一城一港”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区域性和主题性管理试点港,并获得由财政部批准的全国唯一的专项扶持资金补贴。“十二五”期间,连云港港将力争建成具备“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三低三高)新型绿色低碳港口,实现年节能 6559.26 吨标准煤,二氧化碳减排 13515.7 吨。 分货种方面,连云港港还是我国出口煤炭唯一无索赔港,进口氧化铝、有色矿的第一港,出口焦炭的第二港,是化肥进口的三大港之一,机械设备出口的四大港之一,粮食接卸五大港之一。 (三)发展规划 港口集团发展规划的主线就是以金融、管理、科技创新和信息技术为手段,促进连云港港向第三代综合性港口转型提升。 1、主要任务 根据港口集团制定的《连云港港口集团“十二五”发展规划》,港口集团“十二五”的主要任务是: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利用港口建设、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的综合优势,在港口功能提升、扩量增效、资本运营、两翼拓展等方面攀新高;在江苏沿海开发中逐步发展成为以码头经营为依托、现代物流为支撑、产权关系为纽带、资本运作为手段、投资收益为保障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企业集团;促进连云港港加快由货物吞吐港向要素聚集港、产业支撑港、发展带动港转变,助推连云港市建设区域性航运、物流、商务、金融、信息、旅游“六个中心”,服务江苏沿海开发乃至陆桥沿线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及保值与增值,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2、发展目标 “十二五”发展目标是:港口功能趋于完善,港区布局趋于合理,改革创新趋于深化,业务板块趋于集中,集团管控趋于科学,经营质量趋于提高,企业文化趋于彰显,力争港口通过能力、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营业收入、利润、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实现五年翻一番,向建设东方强港、构筑和谐家园迈出新步伐,成为具有区域竞争力、国际知名的码头运营商、物流提供商和港口开发商。 3、发展重点 “十二五”期间,围绕港口集团转型升级发展的总体目标,按照优质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向有成长性的业务集中、向具有全局性的项目集中这三个原则,通过深化改革、资本运作等手段大力推进资源整合、布局优化工作,做大港口装卸板块,提升现代物流板块,做强建设开发板块,拓展临港产业板块,初步形成以港口装卸业为基础,业务范围涉及国际物流业及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逐渐形成向港口装卸业上下游产业链不断拓展的多元发展格局,通过规模化建设大力带动规模化经营,不断培育新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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