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601008)_公司公告_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0连云债上调票面利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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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0连云债上调票面利率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12-05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0 连云债上调票面利率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付息日,即2013年1月25日上调10连云债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 10连云债在存续期内前3年的票面年利率为5.50%且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50个基点至6.0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含义如下:本公司、发行人  指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发行的2009年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10连云债、本期债券 指  司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2044  10连云债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0  连云债在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付息日按照100元/张回售 指  的价格回售给本公司,本次回售对应的日期为10  连云债存续期间第3个付息日(2013年1月25日)  10连云债的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2011年至2015年付息日  指 每年的1月25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节假  日顺延)元 指 人民币元 二、10连云债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09年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0连云债 3、债券代码:122044 4、发行总额:人民币6.5亿元 5、票面金额:100元/张 6、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付息日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 8、债券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年利率为5.50%且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50个基点至6.0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9、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10年1月25日。2011年至2015 年间每年的1月25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1年至2013年每年的1月25日。本期债券到期日为2015年1月25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3年1月25日。 11、债券信用等级: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12、登记、托管、委托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0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 系 人:沙晓春、刘坤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鑫港大厦23层电 话:0518-82389269 0518-82387588传 真:0518-82380588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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