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2024年末期每股派现金股利0.14元(含税)。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已于2024年10月24日实施完毕,每股派现金股利0.12924元(含税)。
●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不变,最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现金股利金额。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5年4月28日,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9,009,962,087元。按照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为0.5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末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可转债赎回实施完毕的总股本20,147,177,716股为基数,每股派现金股利0.14元(含税)。2024年末期共分配现金股利2,820,604,880.24元。结合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实施完毕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2,359,686,619.84元,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5,180,291,500.0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7.31%。
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上述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不变,最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现金股利金额。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180,291,500.08 | 6,928,790,120.22 | 7,280,172,816.48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039,359,180 | 11,930,006,082 | 11,196,257,454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70,386,746,22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9,389,254,436.7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0,721,874,238.6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9,389,254,436.7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80.84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三、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合计占总资产的50%以上但分红比例低于50%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七、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