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绳股份(600992)_公司公告_贵绳股份: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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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3-11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核查了公司有关资料,现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规定,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及执行上述文件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发生过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没有发生违规的资金往来。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核查了公司有关资料,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同意公司继续执行已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同意公司与遵义市巨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同意公司分别与贵州黔力实业有限公司、遵义迈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同意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需要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考虑了交易双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合理调配资源,对公司稳定和扩大市场有积极意义。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1,031,669.6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的比率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03,166.96元,剩余的可分配利润27,928,502.66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66,965,014.75

元,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294,893,517.41元。

基于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公司整体搬迁也有较大的资金需求,公司本着既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提出如下分配预案:

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4509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送现金0.38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共分配9,313,420.0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285,580,097.41元,结转公司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现就本次董事会提名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提名马英女士、宋蓉女士、李长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小刚先生、马显红先生、马明刚先生、梁鹏先生、杨程先生、袁湍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我们审阅以上人员的个人履历及任职资格等相关资料,认为以上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第148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上述候选人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短期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募集资金的收益,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制订相关制度,建立了风险控制程序和措施。本项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6、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认真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马英 魏卫 刘桥

二0二二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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