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5-018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综合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公司股东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机集团”)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计算,服务费用为每年1,200,000元。
?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公司与公司股东建机集团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双方约定由建机集团向公司位于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和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办公及生产厂区提供物业管理、维护、保安、卫生、绿化、垃圾清运等综合服务,以上项目服务费用为100,000元/月,全年共计1200,000元,协议有效期为3年,服务费用自2022年1月1日起计算。
目前,上述综合服务协议已经到期,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与建机集团签订新的综合服务协议,继续约定由建机集团向公司位于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和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办公及生产厂区提供物业管理、维护、保安、卫生、绿化、垃圾清运等综合服务,以上项目服务费用仍为100,000元/月,全年共计1,200,000元,协议有效期仍为3年,服务费用自2025年1月1日起计算。
鉴于上述交易对方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控股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且为公司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建机集团为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杨宏军,注册资本:98,920万元,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泾勤路南侧),主营业务:机械设备及成套设备、金属结构产品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及维修;机动车辆(小轿车除外)的研发及销售;原辅材料、设备的购销;物业管理;房屋、设备、土地的租赁;本公司房屋道路修建、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024年度,建机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5,600万元,净资产-51,015万元,营业收入2,208万元,净利润-8,25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是:建机集团向公司位于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和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办公及生产厂区提供的物业管理、维护、保安、卫生、绿化、垃圾清运等综合服务。
(二)关联交易价格
公司拟向建机集团支付所提供服务项目全部人工费每月100,000元,全年1,200,000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经公司与建机集团双方协商,公司拟与建机集团签订新的《综合服务协议》,由建机集团向公司位于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和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办公及生产厂区提供物业管理、维护、保安、卫生、绿化、垃圾清运等综合服务,年服务费为1,200,000元,协议有效期为3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服务费每一年支付一次,于每年第十二月月末前缴付清当期租金。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运转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持市场竞争力。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宏军先生、车万里先生、胡立群先生进行了回避。(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运转的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定价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本次关联交易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运转的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定价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本次关联交易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4、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与本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建机集团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4、《综合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