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600982)_公司公告_宁波能源: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时间:2013年12月19日

宁波能源: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二)项目组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广明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超过10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磊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超过10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二、执业记录

(一)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磊先生于2024年9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周贵人、周磊、荆跃飞的监管函》(审核中心监管函[2024]25号),除此之外,朱广明先生、周磊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职业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质量管理准则要求的八个组成

要素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责任管理、职业道德规范、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与质量管理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执行、项目质量复核、执业质量监控、分所管理、接受外部执业质量检查管理等九个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政策和程序,建立健全了较为全面、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方面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咨询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定了项目咨询的政策和程序,项目组需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向专业技术部或质量控制部进行咨询。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及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必要时,进一步提交专业技术委员会或风险控制与质量管理委员会。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底稿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定了业务报告多级复核制度,并对内部复核的层级、各层级的复核范围、执行复核的具体要求以及复核记录要求等作出明确规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复核包括组内复核、部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签发合伙人复核等多个层级。其中,项目质量复核的详细情况如下: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从整体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保持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履行复核职责,严格保证复核质量,切实控制执业风险。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的范围和程序具体取决于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

1、项目计划阶段:及时了解项目组确定的重要审计领域、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及拟实施的应对措施;复核项目组制定的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2、项目实施阶段:及时与项目组沟通,了解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给出独立复核意见;复核与作出重大判断相关的工作底稿及结论,特别关注舞弊风险及应对。

3、项目完成阶段:充分了解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审计风险进行整体评估;复核审计总结以及项目组与公司之间的沟通记录,并评价项目是否符合职业准则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规程的规定。项目组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时,主动、及时、如实向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进行事先沟通。项目组认真对待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复核意见,并做出相应解释、修改或补充。如果项目组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意见存在重大分歧,按照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意见分歧的规定处理。在重大分歧事项未解决之前,不得出具业务报告。

(四)项目质量检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

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和项目现场负责人均由资深审计服务人员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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