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煤电(600971)_公司公告_恒源煤电:恒源煤电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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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12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4月9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兆杰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1200004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6,001,611.72元(含税)。

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转增。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袁兆杰、吴玉华、朱凤坡回避了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袁兆杰、吴玉华、朱凤坡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袁兆杰、吴玉华、朱凤坡回避了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

程》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中的第十五条,增加“大宗商品仓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推选傅崑岚、陈稼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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