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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3-13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袁兆杰、吴玉华、朱凤坡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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