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煤电(600971)_公司公告_恒源煤电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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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24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3 月 22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全体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兆杰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 司 2017 年 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 :公司 拟以 2017 年末总 股本10000040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60,001,465.20 元(含税)。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联董事袁兆杰、吴玉华、朱凤坡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袁兆杰、吴玉华、朱凤坡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因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发生修订,《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也需做相应调整,其中原第二章第五条第(二)款“存款每日余额的限额标准:制定依据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金额的 5%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 50%的原则确定,且不违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更改为“存款每日余额的限额标准:公司在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业务按照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 15 亿元,且不违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其余条款均无变化。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2018 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八、审议通过《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2018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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