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煤电(600971)_公司公告_恒源煤电关于收到和使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专项奖补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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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源煤电关于收到和使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专项奖补资金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7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和使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专 项奖补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76号)和安徽省国资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省属 “三煤一钢”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国资评价[2016]81号)文件精神,公司2017年-2018年年底前需关闭退出矿井2座(详见《恒源煤电关于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情况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根据上述相关文件精神,公司退出矿井属于煤炭行业去产能奖补支持的范围。 近日,公司收到《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宿财企[2017]361 号),宿州市财政局向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达 2017 年度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中央、省级专项奖补资金 18796 万元,其中,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奖补资金 12770.84 万元。目前,奖补资金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存入账户。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253 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16]321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76 号)、《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 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宿财企[2017]361 号)等文件精神和规定,该笔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化解产能过剩职工安置分流,不影响公司收入与经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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