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煤电(600971)_公司公告_恒源煤电: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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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源煤电: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05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恒源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 贷款利率: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具体委托贷款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25年3月4日,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决定向全资子公司恒源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通过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根据业务需要分期投放,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本项委托贷款将用于融资租赁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本金到期一次还清,利息按合同约定支付。

本次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委托贷款合同》将在该公告披露后签订。

二、融资租赁公司基本情况

融资租赁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主要经营: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融资租赁公司总资产 8.81 亿元,净资产 5.71 亿元,2024 年1-9月份,营业收入 0.38 亿元,净利润 0.2亿元。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向融资租赁公司通过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根据业务需要分期投放,每笔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具体委托贷款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本次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从公司自有资金中支付,融资租赁公司向公司还款的方式为本金到期一次还清,利息按合同约定支付。

五、委托贷款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且公司在确保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公司的委托贷款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2021年12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决定向融资租赁公司通过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详见2021-49号公告),分别于2022 年 3 月发放 1.1 亿元,2022 年 9 月发放 1.9 亿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上述30,000万元,无逾期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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