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事项;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特此函复。
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