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能(600956)_公司公告_新天绿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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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绿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6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现场会议:2025年6月27日9:30网络投票:2025年6月2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99号云瑞国宾酒店5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参加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其他人员。

五、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

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七、会议流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授权董事会行使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本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5.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6.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7.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议案听取《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其中,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无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发言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四)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办法,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议案

(五)计票、监票,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六)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宣布暂时休会,待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结果后再复会宣读表决结果,休会后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提前离席。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通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立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统计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务必于会议召开当日8:30-9:30到达会场,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股东大会正式开始之前,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的股东,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现场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份总数,不得进入会场参与表决。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遵循本次大会议事规则,共同维护大会秩序。

四、大会主持人将视会议情况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与大会内容或与公司无关的问题。

五、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表决应填写表决票。填写表决票时,如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未签名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表决完成后,请投票人将表决票及时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六、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未经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如有违反,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目录

1.关于授权董事会行使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本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5.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6.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7.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议案听取《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1

关于授权董事会行使发行股份的

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香港上市规则以及H股惯例,在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后,公司可以获得一项授权,即每间隔十二个月单独或者同时发行内资股(以下简称“A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并且拟发行的A股、H股的数量各自不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20%的前提下,可以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为使公司在具有切实的资金需求时,能有效抓住市场融资窗口,提高融资效率,建议董事会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通过以下授权授予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一般授权: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A股20%及已发行H股20%的新增A股及H股,并授权董事会对本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之修订,以反映根据该授权而配发或发行股份后的新股本结构:

动议:

(A)(a)在不违反(c)段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行使公司的所有权利,以分别或一并配发、发行或处理新增的本公司A股及H股,亦可作出或授予可能行使上述权利所需的建议、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权;

(b)(a)段的批准即授予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订立或授出在有关期间届满后可能须行使上述权力的建议、协议、购股权及兑换或转换股份权;

(c)董事会根据(a)段批准可配发、发行或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发行或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权或其他方式)的A股及H股面值总额,均分别不得超过本决议案获通过之日本公司已发行A股及H股各自面值总额的20%;

(d)董事会仅在符合经不时修订的中国《公司法》及上市规则(以经不时修订者为准),及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他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该权力;及

(e)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本决议案通过之日至以下最早日期为止的期间:

(i)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或

(ii)本公司章程或其他相关法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时;或

(iii)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所载的授权当日。

(B)授权董事会对本公司章程作出有关必要修订,以反映按本决议案(A)段(a)分段规定配发或发行股份后的新股本结构。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2

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672,367,020.97元。

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建议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以批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数4,205,693,073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83,195,545.33元(含税),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52.81%。在前述董事会召开日后至权益实施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4年度公司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3

关于本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审计准则及A股、H股有关监管要求,在公司审计期间恪守职责,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及独立性。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就其2024年度履职情况达成肯定性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稳定性和审计质量,满足新天公司境外融资需求,结合目前证券市场上国有企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建议2025年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二)人员信息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51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

(三)业务规模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人民币。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宁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建筑业、制造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祁丽娜女士,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两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能源、医疗等。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思伟先生,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以及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等。

(二)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安永华明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较小,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本期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费用拟定为人民币355万元,其中:年度内部控制审计75万元,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服务280万元,包含年度各项审核服务及其他鉴证服务。

上期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0万元。

建议董事会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后,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经理层办理具体聘任委托相关事宜。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4

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年,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现提交《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附件: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2024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切实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各项业务的开展。现将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战略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纵深突破的关键之年。这一年,我们秉持着锐意进取的精神,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精准施策,不断优化业务布局,提升运营效率,不仅巩固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更在诸多关键领域实现了质的飞跃,为达成“十四五”战略目标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向着打造行业标杆企业的宏伟愿景大步迈进。

截至2024年底,公司合并总资产达人民币840.16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3.72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23.47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72亿元。

二、董事会基本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

(一)董事会组成及变化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包括5名非执行董事、1名执行董事以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报告期内,公司执行董事梅春晓、执行董事王红军、独立非执行董事尹焰强辞任,选举谭建鑫为执行董事、张旭蕾为非执行董事、陈奕斌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召开董事会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4次。审议了定期报告、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关联交易、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控股股东签署新《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募集资金管理、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多项议案。所有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报告期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会议的各项决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4年1月26日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1.《关于聘任谭建鑫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2.《关于本公司向新天绿色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3.《关于河北燃气有限公司与河北建投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储备气轮换协议的议案》4.《关于修订本公司<债务融资管理规定>的议案》5.《关于废止本公司<年度装机目标考核办法><新能源板块年度目标奖、按期投产奖分配办法>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2024年2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储能公司的议
十一次临时会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2024年2月28日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1.《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2.《关于委任谭建鑫先生为授权代表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4年3月12日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1.《关于本公司为新天绿色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提供担保的议案》2.《关于变更谭建鑫先生为香港交易所电子呈交系统第一授权人士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3月26日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1.《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3.《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5.《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6.《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7.《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经营及筹融资情况说明的议案》9.《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资产损失的议案》10.《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1.《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12.《关于授权董事会行使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13.《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及报告、业绩公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及ESG报告的议案》14.《关于对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3年度)的议案》15.《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6.《关于审议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和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17.《关于开展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工作的议案》18.《关于本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9.《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1.《关于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本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发行30亿元永续中票的议案》4.《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7.《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8.《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9.《关于变更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2024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1.《关于调整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2.《关于向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6月28日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1.《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扬州冀建投一期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2.《关于向新天绿色能源围场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3.《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香港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4.《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活动分析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24年7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1.《关于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暨生产经营活动分析的议案》2.《关于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3.《关于审阅本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中期业绩公告、中期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报告的议案》4.《关于对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年中期)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2024年9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建投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液化天然气购销合同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2024年10月18日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1.《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公司按股比向河北建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增加3.6437亿元注册资本的议案》3.《关于本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4.《关于增设科技管理部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24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1.《关于向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调整业务发展战略及与控股股东签署新〈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暨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3.《关于审议本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4.《关于本公司聘任嘉林资本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5.《关于提名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6.《关于授权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12月13日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生产经营活动分析的议案》

(三)召开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年度报告、利润分配、董事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控股股东签署新《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等多项议案。所有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报告期间,董事会严格执行会议的各项决议。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根据其各自职责与权限,按照公司制度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召开各委员会会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性意见与建议,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五)董事履职情况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时出席会议,详细了解和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对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谨慎表决,作出的决策能够充

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同时,切实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地开展。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会议,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六)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2024年度,公司继续围绕战略部署,坚持既定的工作目标和原则,稳步有序推进各项风险管理工作。公司的风险管理主要围绕年度风险评估、重大风险预警、重大风险应对开展。报告期内,公司结合风险管理实际,编制完成了《年度风险评估报告》,补充完善了公司系统重大风险预警指标,以季度为周期完成重大风险预警指标监控,编制完成了《重大风险预警指标监控报告》。

在年初制定的风险应对策略的基础上,结合本年度风险预警情况,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并以季度

为周期开展风险防范应对工作,落实既定的风险隐患化解措施,将影响公司运行的风险隐患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认为,股东有效沟通对提升投资者关系及投资者了解本公司之业务及策略至关重要。本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与股东保持沟通,及时满足各股东的合理需求。公司通过刊发年报、中报、月度/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及其他方面的最新资料,使股东及时了解本公司经营状况。公司亦通过接待股东实地参观公司业务运作,以及在业绩路演、峰会等线下或线上等场合向股东汇报公司最新经营状况。

三、未来发展主要工作思路

(一)坚持“立足河北,走向全国”战略,继续加大新能源开发力度

公司将继续按照区域规模化发展的思路,加强风电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竞逐氢能、储能新兴产业赛道,积极推动多种能源融合发展。

陆上风电方面,公司将继续坚持“立足河北、走向全国”的战略,以项目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继续在风资源、电网消纳条件较好,用电负荷较高的地区,加大资源开发力度,进一步争取新的资源储备;聚焦提质增效,紧紧抓住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机遇,坚定不移推动老旧风场“上大压小”

改造,实现土地资源和风力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提高风场运行经济性;积极谋划一批风电制氢、风电制氨、风光氢储一体化等产业链延伸示范项目。

海上风电方面,公司将依托已投产的唐山乐亭菩提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经验,紧抓河北省海上风电发展新机遇,加快省管海域项目建设进度,攻坚国管海域指标竞配,争取海上风电开发主导权和主动权。同时发挥海上风电产业链条长、带动强、辐射广的优势,创新深远海发展思路,加强与油气、船舶、风机厂商合作,有序实施海上综合能源岛创新示范,构建“海上风电+绿色能源+海洋经济”一体化融合发展体系。

(二)完善天然气产业链条布局,提升天然气产业链协同发展

公司将继续采用“长协+现货”采购模式,构建多元稳定的资源池。同时依托自身地域优势,努力提升“新港-曹妃甸-供应链”LNG贸易链条与曹妃甸接收站和外输管线,省内现有管道、市场资源以及规划燃气电厂项目协同发展能力,逐步打造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天然气综合运营模式。

上游方面,随着唐山LNG码头及配套输气管线项目投产,打造以气化管输、液态分销服务为主,罐容租赁、政府储备、窗口期拍卖等多方面业务为补充的综合运营模式,延

伸天然气产业链条。完善天然气产业链布局并加强天然气储气调峰能力,积极推动与国际LNG资源商洽谈,获取优质长协及现货资源,同时寻求国内低价LNG资源。

中游方面,持续推动现有管线及唐山LNG外输管线等新建主要干线与国家级气源管线、邻近省份管线的互联互通,加快省内管网建设,织牢织密“省内一张网”,增强天然气资源调配的灵活性,稳步提升公司天然气保障能力。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数智化投入,进一步提升管网输气效率,降低管网运营成本。

下游方面,稳步推进区域市场开发,拓展管网覆盖范围内城市燃气项目。公司将积极发挥管理水平先进、运营经验丰富的优势,适时稳健推进相关城市天然气企业的并购整合,提升下游市场占有率。另外,在现有区域市场,进一步挖掘潜力,采取多元化的销售策略,加快扩大工商业用户、公福用户及居民用户的规模,采取多元化的销售策略,提高公司现有市场的渗透率。

(三)布局多元化储能调峰业务市场,多渠道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

公司将针对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巨大的储能调峰需求,综合考虑地方政策、电网接入条件、区域用能负荷、运行安全性等因素,适度超前、及时抢占关键区域储能项目布局。加大对钒液流电池、铅炭电池、压缩空气

储能、飞轮储能等不同储能技术路线研究,实现储能多元场景应用。

同时公司将依托在河北省的资源实力,在保持合理收益率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抽水蓄能项目的核准、建设及投产。大力推动涞源黄花滩120万千瓦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按期核准,及早开工,同时做好优质项目的谋划和储备。

(四)发挥燃机与天然气协同优势,推动两板块融合发展

公司全力抢抓河北省燃气电厂“两部制”电价政策机遇,发挥燃机与天然气协同优势,坚定不移推动已核准的燃机项目尽快开工、投产,同时做好项目谋划储备,补位替代。提前半步,以确保抢占燃机项目供气权,自有资源池占主导地位为目标,科学谋划供气管网建设。根据省内各燃气电厂推进情况,对于公司管网已覆盖区域,适时启动热电专线建设;对于公司管网薄弱环节,加快完善管网布局,提前谋划好气源筹措工作。

(五)积极拓展氢能产业链,打造氢能产业发展高地

公司把氢能业务作为多元化发展的重要抓手之一,谋求将风电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延伸至氢能产业链。公司将继续发挥“国家能源氢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技术研发中心”作用,加大在可再生能源制氢与氢能利用等方向的关键技术设备研发、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提供绿氢产业发展方案。因地

制宜打造“绿氢+”产业发展模式,在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绿氢制氨、绿氢冶金、天然气掺氢燃烧、燃气轮机掺氢燃烧方面打造示范项目,探索可行的商业模式并进一步实现公司可再生能源与氢能业务的协同发展。

(六)稳步拓展海外业务布局为了满足我国对天然气的需求及确保稳定的天然气价格及供应,公司将继续把握行业机遇并积极与国际天然气供应商探讨合作机会,争取境外上游优质气源,进而扩大国际市场天然气长期采购渠道,为公司提供多元的天然气供应商及价格选择。公司将利用境外相对灵活的融资政策,依托香港子公司国际化平台的优势,持续积极开展海外LNG贸易。

另外,公司坚持贯彻国家的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计划,以国内的新能源开发经验及先进的技术为依托,积极寻找海外适宜的投资项目与并购标的,加强公司业务的国际化布局,在务实及稳健的原则下推进海外项目拓展。

(七)全面履行环境、社会及治理责任,持续推动全社会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致力于继续全面履行环境、社会及治理责任,努力为行业树立典范。一方面,公司未来将继续大力发展新能源,促进中国加速清洁能源低碳转型。另一方面,公司坚持践行“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致力打造多元平等的工作平台,依法合规为公司员工提供良好的福利。另外,公

司注重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不断优化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升股东价值及保障股东权益,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献爱心等社会活动,持续推动全社会高质量发展。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5日

议案5

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全面监督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各项工作情况,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现提交《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附件: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全面监督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各项工作情况,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及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3人组成,报告期内未发生人员变动,其中高军女士担任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张东生先生担任公司独立监事,曹智杰先生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全年公司组织召开5次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经营及筹融资

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资产损失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及报告、业绩公告的议案》《关于本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审核。

(四)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暨生产经营活动分析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审阅本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中期业绩公告、中期报告、2024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报告的议案》。

(五)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业务发展战略及与控股股东签署新<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暨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于审议本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监察公司经营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审阅,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未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超出依法核定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二)监察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以及检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监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了本职工作,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存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察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仔细审查了公司的有关财务资料和核数师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财务报告准则,该报告遵循了一贯性原则,准确、完整、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察公司关联(连)交易情况监事会审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连)交易的数据。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连)交易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是公平、公正、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察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公开披露的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A股以及H股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规范监事会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日常监督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监督检查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管人员的行为,按照规定召开监事会,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并发表监事会意见,防止不正当交易

侵占投资者、公司的利益。

(二)积极参加培训,提高履职水平监事会成员将积极参加有关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度,深入了解公司运营管理,监督各方面经营情况,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监事会的应有职能,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切实提高履行职责的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3月25日

议案6

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两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了2024年财务报表,并经公司聘任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后形成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请见《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第十四节财务报告),该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

因财务报告已披露且篇幅较长,故不在此列示,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参阅相关公告。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7

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书。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及预算完成情况

2024年度,本集团风电控股装机容量6,587.35兆瓦,管理装机容量7,085.45兆瓦,权益装机容量6,179.16兆瓦;本集团光伏控股装机容量369.19兆瓦,管理装机容量539.19兆瓦。2024年风电发电量达139.08亿千瓦时,利用小时数为2,226小时。2024年光伏发电量2.14亿千瓦时,利用小时数为1,277小时。2024年度本集团天然气输/售气量58.88亿立方米,售气量51.58亿立方米。

二、公司总体财务状况(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年末合并总资产人民币

840.16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569.04亿元,资产负债率

67.73%,净资产人民币271.13亿元。流动负债人民币225.99亿元,非流动负债人民币343.05亿元。股东权益总额人民币

271.13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216.93

亿元,少数股东权益人民币54.19亿元。合并利润表各项指标与上年相比,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3.72亿元,比上年提高5.38%,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23.47亿元,比上年减少

30.3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72亿元,比上年下降24.24%。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增强本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降低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于2021年启动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并已于2022年1月6日发行完成。本公司对该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1)于2024年12月31日的未使用所得款项净额(1)预计使用时间
1唐山LNG项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2,397,971,114.80-285,506,868.702027年底前
2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699,029,487.22109,361,160.9127,080,367.61-
3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永清段)236,797,375.069,880,793.47--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211,257,206.3924,272.33--
合计4,545,055,183.47119,266,226.71312,587,236.31-

注:

(1)本栏所载金额为募集资金本金以及产生的累计银行利息(含理财收益),有关银行利息按照规定亦用于对应的募集资金用途。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含理财收益)为人民币7,491.20万元。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的未使用所得款项净额为人民币27,080,367.61元。截至2025年3月11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拟定用途使用完毕。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8

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suntien.com)发布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因年报已披露且篇幅较长,故不在此列示,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参阅相关公告。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郭英军

本人作为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要求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英军,51岁,现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河北科技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风电/光伏耦合制氢及综合利用河北省工程实验室负责人。本人自1996年7月至2001年8月在河北科技大学机电一体化工程技术中心工作,2001年9月至2004年3月在北京理工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攻读硕士学位,2004年4月至今在河北科技大学电

气工程学院从事电气工程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曾于2011年8月13日至9月12日在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做访问学者。

2024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还担任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时,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次数
郭英军14149004

(二)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2024年,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本人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其中还担任提名委员会的主任。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共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作为委员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各专门委员会运转顺畅,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相关议案顺利通过专门委员会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陈奕斌、秦刚、郭英军
提名委员会郭英军、曹欣、李连平、陈奕斌、林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林涛、曹欣、秦刚、郭英军、陈奕斌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2024年,本人作为委员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期间与其他审计委员会委员重点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结果、2024年中期商定程序结果以及2024年度审计计划,听取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题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主要财务数据分析、内部控制审计、年度审计计划等。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举办的2023年度业绩

说明会,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举办的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相关投资者说明会以现场交流、视频直播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

(五)现场工作情况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如下多种方式保障现场工作时间,以期达到更好地履职效果。一是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积极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二是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报告期内参加了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举办的第七十六期公司治理专业人士强化持续专业发展讲座。三是通过公司现场调研、专业研讨会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战略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以独立、严谨、科学的态度和专业的知识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稳健发展。报告期内,与分析师一同参观调研了崇礼风电制氢项目、康保风电项目以及哈尔滨双城地区的风电项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公司高度重视创建各项良好的内外部条件,做好独立董事服务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做好保障工作。一是做好相关上市规则持续培训工作。公司及时组织独立董事参加香港公司治理公会的专题培训,协助独立董事提高对上市规则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做好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汇报工作。公司按月向独立董事汇报主要生产经营情况,按季度向独立董事汇报

重大关联/连交易情况,组织安排独立董事前往公司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保障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状况。三是做好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沟通协调保障工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年审注册会计师等主体直接沟通提供条件;同时,积极配合聘请各类中介机构,为独立董事独立发表意见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高度关注涉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名或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重点事项,以独立、客观、严谨的态度对上述事项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并重点监督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潜在重大利益冲突的情形。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针对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例如向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增资以及向新天绿色能源围场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与公司进行了深入沟通。经审核,本人认为相关事项通常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业务发展战略及与控股股东签署新〈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暨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未来将持续聚焦于风力发电及天然气相关产业,集中资源投入陆上及海上风电场、LNG码头及接收站、天然气长输管线及城市燃气、燃气电厂等方面的建设和运营,为此本公司计划逐步出售现有光伏业务,从而集中资源拓展主业,进一步增强本公司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与公司进行了深入沟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聚焦核心主业,集中资源于风力发电及天然气相关产业,提高企业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作为非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针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主要通过认真研读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重点参考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审计意见来支持本人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报

告期内的历次定期报告,我作为董事亦签署了相关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相关财务信息能够公允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相关定期报告能够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能够保持有效性。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主要是基于其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且能够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上述有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2名高级管理人员、1名执行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以及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审议上述事项时,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重点对提名人从专业背景、个人履历、任职条件,以及从董事会或经理层成员多元化的角度进行考量,以更好地促进公司各个治理层级更好地发挥

能效为根本遵循。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兑现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事项。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情况和薪酬兑现方案进行了仔细审核,认为相关薪酬兑现方案符合公司相关薪酬考核制度的要求。同时,对于公司开展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认为其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5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郭英军

2025年3月25日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林涛

本人作为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要求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林涛,55岁,现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河北工业大学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教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硕士生导师,获河北工业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本人自1993年7月至今在河北工业大学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工作,期间1996年9月至1999年10月在天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2003年4月至2007年4月在河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10年9月至2013年8月在河北工业大学流动站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时,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林涛141414003

(二)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2024年,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本人在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其中还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共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作为委员参加了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各专门委员会运转顺畅,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相关议案顺利通过专门委员会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提名委员会郭英军、曹欣、李连平、陈奕斌、林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林涛、曹欣、秦刚、郭英军、陈奕斌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本人作为非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且不在公司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2024年,作为独立董事主要在审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就年度审计结果、中期商定程序结果进行沟通,以确认相关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上证路演中心北方基地举办的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现场交流、视频直播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如下多种方式保障现场工作时间,以期达到更好地履职效果。一是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积极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二是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报告期内参加了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举办的“中国境外上市公司企业规管高级研修班2024”。三是通过公司现场调研、专业研讨会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战略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以独立、严谨、科学的态度和专业的知识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稳健发展。报告期内,与公司分析师一同参观调研了崇礼风电制氢项目、康保风电项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创建各项良好的内外部条件,做好独立董事服务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做好保障工作。一是做好相关上市规则持续培训工作。公司及时组织独立董事参加香港公司治理公会的专题培训,协助独立董事提高对上市规则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做好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汇报工作。公司按月向独立董事汇报主要生产经营情况,按季度向独立董事汇报重大关联/连交易情况,组织安排独立董事前往公司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保障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状况。三是做好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沟通协调保障工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年审注册会计师等主体直接沟通提供条件;同时,积极配合聘请各类中介机构,为独立董事独立发

表意见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高度关注涉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名或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重点事项,以独立、客观、严谨的态度对上述事项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并重点监督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潜在重大利益冲突的情形。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针对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例如向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增资以及向新天绿色能源围场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与公司进行了深入沟通。经审核,本人认为相关事项通常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业务发展战略及与控股股东签署新〈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暨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未来将持续聚焦于风力发电及天然气相关产业,集中资源投入陆上及海上风电场、

LNG码头及接收站、天然气长输管线及城市燃气、燃气电厂等方面的建设和运营,为此本公司计划逐步出售现有光伏业务,从而集中资源拓展主业,进一步增强本公司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与公司进行了深入沟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聚焦核心主业,集中资源于风力发电及天然气相关产业,提高企业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作为非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针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主要通过认真研读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重点参考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审计意见来支持本人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报告期内的历次定期报告,我作为董事亦签署了相关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相关财务信息能够公允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相关定期报告能够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能够保持有效性。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主要是基于其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且能够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上述有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2名高级管理人员、1名执行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以及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针对上述事项,本人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兑现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重点核查了考核结果的准确性、薪酬兑现方案与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一致性,确

保相关薪酬兑现方案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时,对于公司开展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认为其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5年,我将按照独立董事的最新制度要求,认真履职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林涛2025年3月25日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陈奕斌

本人自2024年2月28日起,经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度内,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要求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奕斌,43岁,现任天房津城(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获莫纳什大学商学学士学位,主修会计,辅修经济学,拥有香港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本人曾任天房酒店管理私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五谷磨房食

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秘书、新鸿基地产代理有限公司酒店部门财务总监、卓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安永(上海))/安永(澳大利亚)审计副经理。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会议。自2024年2月28日起,本人正式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任职后本人按时出席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次数
陈奕斌121211003

(二)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2024年,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本人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其中还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作为委员参加了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各专门委员会运转顺畅,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相关议案顺利通过专门委员会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陈奕斌、秦刚、郭英军
提名委员会郭英军、曹欣、李连平、陈奕斌、林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林涛、曹欣、秦刚、郭英军、陈奕斌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2024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期间与其他审计委员会委员重点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结果、2024年中期商定程序结果以及2024年审计计划,听取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题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主要财务数据分析、内部控制审计、年度审计计划等。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作为公司常居香港的董事,当公司在港业绩发布或路演期间,根据公司的统一的安排,参与部分与中小股东沟通的

会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如下方式保障现场工作时间,以期达到更好地履职效果。一是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积极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二是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报告期内参加了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举办的“中国境外上市公司企业规管高级研修班2024”。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公司高度重视创建各项良好的内外部条件,做好独立董事服务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做好保障工作。一是做好相关上市规则持续培训工作。公司及时组织独立董事参加香港公司治理公会的专题培训,协助独立董事提高对上市规则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做好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汇报工作。公司按月向独立董事汇报主要生产经营情况,按季度向独立董事汇报重大关联/连交易情况,组织安排独立董事前往公司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保障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状况。三是做好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沟通协调保障工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年审注册会计师等主体直接沟通提供条件;同时,积极配合聘请各类中介机构,为独立董事独立发表意见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高度关注涉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名或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重点事项,以独立、客观、严谨的态度对上述事项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并重点监督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潜在重大利益冲突的情形。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例如向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增资以及向新天绿色能源围场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与公司进行了深入沟通。经审核,本人认为相关事项通常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业务发展战略及与控股股东签署新〈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暨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未来将持续聚焦于风力发电及天然气相关产业,集中资源投入陆上及海上风电场、LNG码头及接收站、天然气长输管线及城市燃气、燃气电厂等方面的建设和运营,为此本公司计划逐步出售现有光伏业

务,从而集中资源拓展主业,进一步增强本公司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与公司进行了深入沟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聚焦核心主业,集中资源于风力发电及天然气相关产业,提高企业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作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亦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结合自己专长,针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信息,均投入较多精力予以仔细审阅,并与会计师事务所深入沟通相关专业问题。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财务表现一直十分稳健,内部控制方面亦未出现重大缺陷,且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持续保持较高的专业水准。

报告期内的历次定期报告,我作为董事签署了相关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相关财务信息能够公允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相关定期报告能够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能够保持有效性。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主要是基于其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且能够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上述有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2名高级管理人员、1名执行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以及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在任职后对相关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兑现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事项。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

的年度考核情况和薪酬兑现方案进行了仔细审核,认为相关薪酬兑现方案符合公司相关薪酬考核制度的要求。同时,对于公司开展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认为其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作用,为助力公司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5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奕斌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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