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参会独立董事签字:
赵勇军:
黄新建:
温泽彬:
曾 勇: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