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600939)_公司公告_重庆建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时间:2007年11月22日注册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法定代表人:孙立东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

重庆建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7

股票简称:重庆建工股票代码:600939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5年6月25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1

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3

3.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5

4.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5

5.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9

6.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51

7.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53

8.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0

9.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 ...... 61

10.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 ...... 64

1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66

12.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68

13.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72

14.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74

15.关于公司预计资产盘活的议案..........................................79

16.关于为控股股东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82

17.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公司之间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86

18.关于公司向下修正“建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90

19.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94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定如下大会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为在股东参会登记日已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每一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5分钟。为保证大会顺利进行,全部股东发言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董事会欢迎公司股东以各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震动状态。

五、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坚持朴素从简原则,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不给予任何礼品及其他经济利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5日下午2:30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6月23日9:00-11:30,14:00-17:30。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会议主持人:孙立东董事长-----------------------------------------------------------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本次股东大会须知;

二、报告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三、审议并讨论下列议案:

议案一: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二: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议案三: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四: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五: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六: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议案八: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

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议案九: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十: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议案十一: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议案十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议案十三:关于预计公司资产盘活的议案议案十四:关于为控股股东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十五: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公司之间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议案十六:关于公司向下修正“建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议案十七: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五、对上述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六、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票;

七、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九、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有效行使董事会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努力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由于受地方政府加强债务风险管控等多重影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相应放缓,导致新签工程订单量不及预期,加之部分业主单位资金紧张等因素,部分项目甚至停工、缓建。公司全年新签合同额573.68亿元,营业总收入272.8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9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6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总额873.47亿元,净资产79.51亿元,资产负债率90.90%。

一、2024年董事会工作完成情况

(一)依法勤勉履职,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

1.持续优化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治理水平。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落实党委前置研究程序,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

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完善法人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制订了《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事项清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为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发挥好各治理主体功能作用,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持续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体系。2024年,公司组织董监高及关键岗位人员参加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培训23次,合计139人次,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合规规范。

2.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作用,提升决策质量。2024年,共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34次,审议议案80项。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对选举董事长、关联交易、投资计划、财务报告、审计机构选聘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独立、客观、审慎地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积极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促进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3.强化履职保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公司持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同时做好董事会会前沟通,通过组织年报沟通会等形式,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重要事项;同时持续做好信息支撑,通过发送“资本市场信息简报”、组织专题汇报等方式协助独立董事及时了解行业经济形势、重大国资证券监管政策、公司改革事项及生产经营情况,支持独立

董事科学高效决策。增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机制,全年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次,审议议案9项,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不断强化信息披露管理。董事会始终将信息披露作为公司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传达信息的纽带,持续提升公众公司透明度。全年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关联交易管控等工作的调研指导,对所属单位内部报告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并建立重大事项周报的信息化系统,进一步提升重大信息归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合规地进行信息披露,不断提升信息披露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法定披露与自愿性公告相结合,不断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高质量编制披露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展示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24年,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161份,使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情况及行业发展前景。

2.扎实有效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高度关注公司资本市场形象与价值传递,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各种方式,及时了解投资者诉求

和资本市场关注焦点,建立了良好的投资者互动关系。公司重视投资者沟通,2024年度,通过上证路演平台组织开展了3场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了“2024年度重庆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在公司实地组织开展了2次“走进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流活动,分别由长江证券研究所建筑首席团队、广发证券建筑首席团队及投资者代表参加,以加深投资者对公司业务及建筑行业的了解。积极参加券商组织的策略会,主动联络机构投资者调研,通过现场及线上方式接待投资者调研访谈17次,主要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有效回复投资者来电咨询81次,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留言51条,全面回复中小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积极构建“倾听+回应”的良性互动。同时,在公司官网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世界投资者周”等5次投资者宣教活动,多形式、多维度宣传投资者保护知识,增强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

(三)聚焦主责主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迎难而上

1.聚焦改革突破,全力“攻坚盘活”。董事会深化落实市委部署和市国资委工作要求,盯紧抓实“攻坚盘活”改革突破。全面清理各级存量法人企业,制定整合优化改革清单,“一企一策”推进,采取吸收合并、股权转让等方式,全年整合压减存量法人19户,较年初压减34.5%。同步打造精干

高效总部,调整优化总部职能部门及人员岗位,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活力。通过实施整合深化改革,将技术、人才、资金等各类要素向主业集中,推动建筑施工、安装与装修、建筑工业三大业务板块联动发展,培育打造主业竞争新优势。建立资产盘活“一本账”,多措并举盘活存量资产,清收拖欠工程款,压降“两金”占比。

2.聚焦开拓市场,优化业务结构。完善对接市属有关重点单位及区县工作方案,组建重大项目市场营销工作专班,全年承接市内工程536个,合同金额275.5亿元、占比48.02%;充分挖掘和利用资源,全年承接市外及海外工程245个,合同金额298.18亿元、占比51.98%,合同金额同比增长16.69%;中标EPC项目合同金额131.09亿元,同比增长130.03%。报告期,公司签订政府及国有投资类工程合同金额384.86亿元、占比67.09%,房地产开发施工项目下降至12.56%。

3.聚焦创新驱动,激发活力动力。董事会牢牢树立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这一理念,不断完善创新平台体系建设。2024年,公司投入研发经费0.75亿元,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家、科技型企业1家;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已有3名在站博士,分别从桥隧工程施工技术、建筑新材料技术、建筑结构加固改造技术等方面研究。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授权101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新增省部级工法48项。科技成果加速应用转化,行业首创的以“非炸药延时激发模

组”为核心的液氧相变破岩延时激发技术,以及自主研制的C40无砟轨道自密实混凝土等,已在项目成功应用;同时数字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公司全面运用数字钢筋加工厂、数字梁场,智能建造能力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4.聚焦生产管理,运行平稳有序。公司严格落实《市级重点工程项目管理提升方案》,科学安排建设资金,有力保障重庆市级重点项目顺利建设。加速推进以成本控制为核心的项目成本管控系统建设,利用数字化技术有效提升项目风险防范与管控能力。严格执行以收定支、成本支出划断制度,完善公司成本管控体系。改革项目实施模式,建立项目管理团队全公司优选机制,落实一体化管理要求,确保项目管的住、管的好。大力推动质量创优,全年获得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3项,重庆市市政金杯9项、三峡杯14项、山城杯9项。

5.聚焦人才建设,展现国企担当。公司被重庆市国资委授予“2024年度人才工作示范企业”,工匠人才培养机制获市国资系统党建工作改革创新“揭榜挂帅”行动立项。报告期内,1人入选2024年大国工匠培育对象名单;1人完成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课程,并通过考核;2人入选重庆市第四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员;新增重庆市技能大师2人、重庆市技术能手2人、巴渝青年技能之星3人。公司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也肩负起助力对口地

区乡村振兴的责任。公司继续与武隆堰塘村沧沟乡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报告期通过消费帮扶等方式,投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约130万元,真心实意助力乡村振兴,获得了重庆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二、2025年工作展望2025年是公司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董事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重庆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下基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2025年公司的重点工作:

(一)狠抓功能建设打造规范高效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将持续深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国资委关于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把准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定位,促进董事会更好地发挥经营决策主体作用。根据监管要求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取消监事会,完成公司治理架构调整,进一步加强董事会的监督作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做好各项信息披露工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树立公司健康、规范、透明的形象。董事会将从维护全体股

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不断规范各类决策行为,努力实现以良好的业绩和长期投资价值回馈投资者。

(二)狠抓深化改革促发展。要坚持把改革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主引擎,敢涉深水区、敢啃硬骨头。按照时间节点,坚持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进,确保如期完成2025年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强化“一利五率”等效率效益指标考核,并将项目资金收回、人均利润、营业收现率等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严格业绩考核,引导企业全面提高经营业绩“含金量”。

(三)狠抓营销突破稳增长。坚持独立自主营销,把握机遇、整合资源,开创营销工作新局面。打造一支敢打硬仗、不怕吃苦、听从指挥的专业化营销队伍。加强与市内相关区县、平台公司对接,千方百计承接标志性重大项目,提升“主场”影响力;市外市场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拓展,向新疆、西藏等边疆地区重点突破,在做好测算、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抓住智能化基础设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等机遇,重点关注城市更新运营维护项目、新基建、新能源以及生态环保项目,加快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培育壮大设计、咨询、建筑服务等业务。

(四)狠抓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紧紧抓住建筑业转型机遇,担当科技创新“驱动者”,同时加强与学校、科

研机构横向协作,培育先进科技人才队伍,实现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快建筑工业化、数字化和绿色化技术标准研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研发新材料新工艺,强化建筑材料再利用,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推动智慧桥梁建造技术、非炸药爆破技术等原创技术研究,推广应用钢结构桥梁数字化生产、工业管道机器人焊接等智能制造技术,以及非炸药破岩技术的产业化应用。

(五)狠抓项目管理提质效。注重履约、树立形象,统筹发展与安全,努力实现生产经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完善内部审核机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提升利润率。建立完善成本管控机制,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真实成本数据,严控支出。加快推动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压降采购成本。全面构建经营管控“一屏统揽”、生产调度“一键直达”、监督预警“一览无余”的数字化工作场景,提升穿透式管理能力。

(六)狠抓基础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基础管理建设,不断提升企业管控能力与水平。坚持依法治企,推进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强化法律审查,确保重大决策、经济合同、重要制度等合法合规。完善预防为主、业财结合的财务资金管理制度机制,构建巡察、纪检、财务、审计、人力、法务等多位一体的大监督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推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对

照行动方案要求,推进落实2025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完成公司ESG报告披露,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

2025年,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凝心聚力、深化改革、奋勇争先、锐意进取,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进一步发挥经营决策和管理指导作用,加快改革创新步伐,优化公司管理体系,提升防范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更高质量、更好效益的发展。

请审议。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一部分赵勇军述职报告

本人赵勇军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赵勇军,男,1971年7月生。会计学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重庆分所副总经理、重庆分所总经理等职,现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重庆分所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于2023年3月29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26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

次数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6620005

报告期,本人均亲自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织召开的全部5次股东大会会议和26次董事会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对于提交会议的议案,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能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依法对有关重大事项行使董事决策权,同时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咨询作用。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和专业审慎的原则,认为这些议案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管理层对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我的工作;公司通过发送资本市场信息简报、重大事项公告、定期报告、组织参加证券监管机构、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等方式帮助我更加了解宏观经济形势、重要监管政策、公司重大事项等情况。

(二)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和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本人组织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1次,听取各项汇报57项,审

议议案57项,在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内部控制管理及其评价、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定期财务报告审议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进行审查和监督,发表独立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的现场负责人及项目合伙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沟通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及“2024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积极与投资者交流互动,回复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五)现场工作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年度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具体如下:

1.每月定期查阅公司“证券市场信息简报”,及时了解当月资本市场行业政策、监管新规和信息、对标公司动态,掌握公司股价走势、舆情信息、当期公告和公司治理运行情况,对公司发展给予及时指导和帮助;

2.于2024年3月29日至4月20日,对公司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报告等进行审阅,了解公司财务运行状

况,关注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清晰度和完整性,与年报中的其他信息、公司披露的其他财务相关信息以及非财务信息的一致性;

3.分别于2024年1月12日至1月19日,3月22日至3月27日,对公司修订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对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试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进行调阅,给予相关修订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重点关注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关联方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关注公司业绩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组织审议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和提案经审阅、调研和专业判断,均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且能客观、全面和充分地披露关联交易的信息,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相关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财务信息披露议案,经仔细审阅和专业判断,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完整、客观和充分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东权益变动等财务信息。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具备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

利益。

(四)关注公司“攻坚盘活”改革工作2024年度,公司力推“三攻坚一盘活”改革举措,实施多项资产、股权整合、盘活存量资产、优化管理层级、化解债务风险、推进债务重组及资产处置等行动,本人对相关议案充分关注并提供合理化建议。

(五)公司会计政策变更2024年度8月28日,审议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提名董事、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委员等情况

审议公司《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本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任人唯贤和独立性原则进行审议,相关人员具备相应职务的胜任能力和任职条件、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所任职单位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资金融通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赵勇军2025年6月25日

第二部分黄新建述职报告

本人黄新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黄新建,男,1972年6月生。会计学博士后,注册会计师,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EMBA中心主任、会计硕士中心主任、ACCA项目主任、会计硕士与金融硕士中心主任;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于2023年3月29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26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66200004

2024年度,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26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103项议案。本人亲自参加了26次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形,无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情形。对于提交会议的议案,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均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依法对有关重大事项行使董事决策权,同时积极发挥董事的决策咨询作用。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和专业审视的原则,认为这些议案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亲自出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审议议案24项,无委托出席情形。

本人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履职期间,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规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本人召集了2024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及时与其他委员沟通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履行了自身职责。

本人参与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对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进行重点监督,重点关注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商业惯例、定价是否公允、决策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关注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32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括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9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1次,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规则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在公司现场有效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具体如下:

1.于2024年3月29日至4月20日,对公司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进行审阅,了解公司财务运行状况;

2.每月定期查阅公司“证券市场信息简报”,及时了解当月资本市场行业政策、监管新规和信息、对标公司动态,掌握公司股价走势、舆情信息、当期公告和公司治理运行情况,对公司发展给予及时指导和帮助;

3.分别于2024年3月至5月,10月至11月,对公司修订的《股东大会和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调阅,给予相关修订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2024年度审议的议案中,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召集了2024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讨论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相关议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科学有效的核定,提升了公司薪酬考核程序。

(二)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方面的议案

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交建集团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市政一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经审阅、调研和专业判断,均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且能客观、全

面和充分地披露关联交易的信息,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和《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信息披露议案,经审阅和判断,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东权益变动等财务信息。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也符合客观性、真实性和全面性的要求。

(四)关注公司其他重大财务及投资事项

1.公司对外投资与对外担保事项。通过审议《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等,关注公司对外投资与各项担保活动的必要性、合理性与合规性问题,提示风险。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通过审议《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议案,关注可能存在的相关财务、法律风险,提示公司注意各环节存在的风险与问题。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

从业经验,具备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对所参与的工作,能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及有助于履职的调研活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度,本独立董事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的

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新建2025年6月25日

第三部分温泽彬述职报告

本人温泽彬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任职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尽责、忠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活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温泽彬,男,1977年7月生。法学博士,教授。曾任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副院长。于2023年3月29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26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6620005

2024年度,本人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召开了2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26次,审议通过了103项议案。亲自出席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6项议案。2024年召开了4次临时股东大会,亲自出席4次,审议通过了10项议案。本人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2项议案,2024年在公司现场有效工作时间大于十五日。

本人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任职期间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为便于我与公司沟通与联系,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沟通服务机构部门,专门负责会议议案材料编制、信息反馈等工作,公司财务资产部、投资发展部、法律事务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对部分重大事项,在正式审议前,提前进行了专项汇报,并认真听取我的意见和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选举董事会成员情况

组织专委会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候选人不存在不得

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并根据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认为新任董事长符合公司要求,能够胜任相关工作,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注的财务事项

1.关联交易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经审阅、调研和专业判断,均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且能客观、全面和充分地披露关联交易的信息,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定期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财务信息披露议案,本人经仔细审阅和专业判断,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完整地、客观地和充分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东权益变动等财务信息。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具备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公司已按《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建立了系统的内控制度。2024年,公司按规定在年度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并聘请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开展内控审计,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具备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本人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为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提供了帮助。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谨慎、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要求,履行好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帮助,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温泽彬2025年6月25日

第四部分曾勇述职报告

本人曾勇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在中国证监会重庆市证监局的指导下,勤勉尽责、审慎把关、独立认真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曾勇,男,1980年5月生;现任重庆交通大学教授,于2023年3月29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26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66200005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会,无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情况。本人均能够事先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文件资料,依法独立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

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和专业审慎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保障了我的知情权。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与履职,在本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核被提名董事、董事长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审议并通过董事长选举的议案,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要求,对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进行重点监督,重点关注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商业惯例、定价是否公允、决策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关注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在公司现场有效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和内部控制执行

情况,同时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和生产经营动态,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言献策,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中国证监会重庆市证监局的指导下,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关于公司董事、董事长候选人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召集人的提名、选举事项

通过审议《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二)关注公司基本制度建设事项

通过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等,关

注公司基本制度完善,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制度建设,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关注公司财务运行安全事项

1.公司对外投资与对外担保事项。通过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投资与担保计划》等议案,关注公司投资与各项担保的必要性、合理性与合规性问题,提示风险。

2.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转让其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按照全市“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工作部署和市国资委批复同意的“止损、瘦身、提质、增效”改革攻坚方案要求,通过审议《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参与收购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所属二级子公司100%股权转让并盘活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等议案,关注吸收合并事项是否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募集资金使用事项。通过审议《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议案,关注可能存在的相关财务、法律风险,提示公司注意各环节存在的风险与问题。

4.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过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建材物流公司、交建集团、水港集团、安装集团、住建公司、维景酒店等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促进集团

公司有效提升管理水平,精简层级、整合资源、高效决策、强化监管,有助于实现资产、人员、技术等资源的优化整合,提高决策效率,有助于构建更加高效及完善的内部服务保障体系。

5.关联交易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审议相关议案,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因、价格以及市场公允性,提示公司关注投资者关系管理,提示风险蔓延可能以及监管部门穿透式监管对公司股东管理的影响。

(四)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通过审议相关议案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设;通过公司季报、年报以及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关注信息披露工作是否准确、及时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所在任职单位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勤勉尽责、审慎把关、独立认真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中国证监会重庆市证监局的指导下,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曾勇2025年6月25日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监督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运作情况

(一)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4年,监事会共召开26次会议,审议78个议案。

1.2024年1月1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不向下修正“建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2024年2月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3.2024年2月2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公开转让所持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1%股权的议案

4.2024年3月2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体经营指标计划

(2)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机构调整的议案

(4)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差额补足的议案

5.2024年4月12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所属控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6.2024年4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7)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

(9)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

(10)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

(11)关于公司债务重组及资产处置的预计议案

7.2024年4月26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8.2024年5月21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其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9.2024年6月4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三建公司和高新建材公司专业化整合股权无偿划转的议案

(3)关于九建公司和十一建公司专业化整合股权无偿划转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下修正“建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6)关于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的议案

(7)关于市政交通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10.2024年6月1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捐赠乡村振兴帮扶资金的议案

11.2024年6月25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确定向下修正“建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12.2024年7月10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不向下修正“建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关于对参股公司控股股东超股比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3.2024年8月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预计对外出租不动产的议案

14.2024年8月26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15.2024年8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转让其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5)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转让其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6)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参与收购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7)关于公司所属二级子公司100%股权进行承债式转让的议案

16.2024年9月10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投资调整计划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参股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17.2024年9月26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参股子公司股权比例的议案

18.2024年10月1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款项保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以BOT模式参与成渝垫丰武高速项目并与关联方共同对参股公司增资同时纳入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19.2024年10月22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建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建材物流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交建集团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5)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水港集团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6)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装集团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7)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住建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8)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维景酒店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9)关于水港集团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其另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以BOT模式参与开州至梁平高速公路项目并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增资的议案

20.2024年10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公司资产抵押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1.2024年11月1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2.2024年11月11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投资调整计划的议案

(2)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安装集团公开转让所属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3)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三建公司公开转让所属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3.2024年11月20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二建公司公开转让所属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建材物流公司公开转让所属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3)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市政交通公司公开转让所属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4.2024年11月2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新农村公司的议案

25.2024年12月11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交建集团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市政一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6.2024年12月30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委托经营管理重庆维景酒店经营场所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吸收合并重庆维景酒店的议案

(二)监事列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报告期内,监事共列席26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5次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审议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有效的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决策过程、制度建设及执行能够全面参与和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在任董事坚持依法合规和审慎稳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勤勉尽职;在任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董事会通过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主动作为,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持续强化精细化管理,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管控力度,加强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指导。

(二)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流程规范,有效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公司的财务核算、会计事项的处理、财务报表的编制及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的内控规范工作情况监事会查阅了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如实反映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现状,同意披露有关报告。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与关联方共同增资等事项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或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审核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公司及少数参股企业,风险可控,有助于更好地支持子公司及参股企业的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供担保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了决策程序,并履行了担保计划和进展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财务检查,对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请审议。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主要包括: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环境与社会责任、重要事项、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优先股相关情况、债券相关情况、财务报告等10部分。

根据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额573.68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272.80亿元,同比下降约38.99%;实现利润总额-3.95亿元,同比减少约384.3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6亿元,同比减少约1260.52%;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总额873.47亿元,同比增长0.41%;净资产79.51亿元,同比减少9.24%;资产负债率90.90%,同比增加0.97个百分点。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重庆建工2024年年度报告》及《重庆建工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审议。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年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挑战和现金流紧张等困难,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部署和市国资委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攻坚盘活”改革突破及整合优化为抓手,大力开拓市场、持续强化项目管理和风险防控,稳住了企业生产经营基本盘。

现将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和2025年财务预算目标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已对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利润表、2024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经营业绩情况

(一)2024年新签合同额573.68亿元,比上年的563.44亿元增加10.24亿元,增加1.82%。

(二)2024年完成营业总收入272.80亿元,比上年的

447.10亿元减少约174.31亿元,减少约38.99%。减少的主要原因:受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形势和建筑业竞争环境影响,地方政府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相应放缓,导致新签工程订单量不及预期,可供持续转换实施的工程量同比相应下滑。加之部分业主单位资金紧张等因素,公司在建项目的计量签认和工程款支付进度相对滞后,部分项目甚至停工、缓建。

(三)2024年实现利润总额-3.95亿元,与上年的1.39亿元相比出现亏损。亏损的主要原因:受公司收入明显下滑影响,利润指标大幅下降。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6亿元,比上年的0.38亿元减少4.74亿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受利润总额下降影响,导致2024年归母净利润减少。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1亿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0.35元,比上年的-0.075元减少0.28元。

(四)2024年发生税金及附加2.67亿元,比上年的1.75亿元增加约0.93亿元,增幅约53.0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所属子公司土地转让所产生的1.04亿元土地增值税。

(五)2024年发生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

发费用、财务费用之和)14.87亿元,比上年的17.64亿元减少约2.78亿元,降幅约15.73%,主要为集团压降支出取得突破性进展,管理费用减少2亿元、研发费用减少0.72亿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合并)为

873.47亿元,比年初的869.90亿元增加约3.58亿元,增长

0.41%;负债总额(合并)为793.96亿元,比年初的782.29亿元增加11.67亿元,增长1.49%;所有者权益79.51亿元,比年初的87.60亿元减少8.09亿元,减少9.24%。

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90.90%,较年初89.93%上升0.97个百分点。主要由于本年度利润由盈利转为亏损,以及可续期债权的赎回导致权益合计减少7.06亿元,导致资产负债率上升。

(一)资产总额增减的主要内容

1.应收账款年末比年初增加9.73亿元,主要为本期受部分工程项目业主付款滞后所致。

2.预付款项比年初减少1.2亿元,主要为预付款项对应的商品或服务已按合同完成交付。

3.存货年末比年初增加4.93亿元,主要受在建项目的计量签认相对滞后影响。

4.合同资产年末比年初减少12.15亿元,主要为本年加大结算力度,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或直接收回款项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年末比年初减少约2.13亿元,主要为所属子公司预交的土地增值税转入税金及附加、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减少所致。

6.长期应收款年末比年初减少0.98亿元,主要为BT项目收回款项所致。

7.长期股权投资年末比年初增加约1.40亿元,主要为公司增加对重庆奉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新疆中天启航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投资。

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年末比年初增加1亿元,主要为所属子公司增加对重庆渝湘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城投曙光湖建设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年末比年初增加0.82亿元,主要为所属子公司增加对重庆御隆瑞驰铝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投资。

10.投资性房地产年末比年初增加5.54亿元,主要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房产出租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所致。

11.固定资产年末比年初减少约2亿元,主要为所属子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所致。

12.在建工程年末比年初增加约1.42亿元,主要为所属子公司增加对綦江PC工厂改扩建项目、綦江区福林水库工程的投资。

(二)负债总额增减的主要内容

1.短期借款年末比年初减少约4.62亿元,主要为本期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2.应付票据年末余额较年初增加约5.83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期通过信用证方式支付债务的金额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年末比年初增加3.4亿元,主要为本期受部分工程项目业主付款滞后影响,导致应付账款增加。

4.合同负债年末比年初减少4.09亿元,主要为本期部分工程按合同约定收取的预收工程款减少所致。

5.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6.99亿元,主要为到期偿还负债和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将于2025年到期重分类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年末比年初增加约1.48亿元,主要为本期待转销项税额增加。

7.长期借款年末比年初增加约10.88亿元,主要为本期新增项目贷款所致。

8.长期应付款年末比年初减少2.56亿元,主要为本期偿还融资租赁款项所致。

三、股东权益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权益79.51亿元,比年初的87.60亿元减少8.09亿元,减少9.2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78.02亿元,比年初的84.37亿元减少6.35亿元,减少约7.52%。股东权益变动

主要为:一是本期利润由盈转亏导致减少4.32亿元;二是可续期债权赎回导致减少2.74亿元。

四、现金流量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0.12亿元,同口径较2023年末增加约1.87亿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8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亿元,主要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增加对重庆渝湘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及重庆城投曙光湖建设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2亿元。

第二部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的重要之年,是公司改革攻坚脱险脱困的关键一年。公司将转变思路、加强谋划,抓改革、拼经营、治风险、强管理、促创新、提能力、抓党建,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2025年财务预算目标为:

一、经营目标

(一)2025年新签合同额770亿元。

(二)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01亿元。

二、利润目标2025年实现利润总额0.93亿元。

以上预算指标仅为本公司基于现状的合理预测,并不代表2025年的盈利预期,也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预算目标的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受多种宏观和微观因素影响。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6,286,318.9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4,566,595.2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72,058,446.35元。

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整体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综合考量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状况等因素,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有序推进未来发展,并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请审议。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

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2024年度公司董事实际履职情况、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及2025年度经营目标,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现提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发放计划,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姓名

姓名职务性别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万元)说明
孙立东董事长17.282024年7月起任现职
周进董事62.52
鲁学佳董事55.28
李海鹰董事
赵勇军独立董事7.79
黄新建独立董事7.79
温泽彬独立董事7.79
曾勇独立董事7.79
唐德祥(离任)原董事长64.12
闫学军(离任)原董事37.28

相关说明:

(一)上述公司内部董事薪酬标准根据其2024年度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确定分配方案。

(二)唐德祥先生、闫学军先生已离任,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

(三)李海鹰先生在公司股东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在其任职的公司股东单位领薪,2024年度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四)除独立董事外,上述薪酬统计口径为2024年度公司实际发放的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和按规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个人部分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二部分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任期内公司董事

二、2025年度董事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

(一)按照公司2018年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税后)。

(二)内部董事薪酬根据其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确定分配方案。

(三)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外部董事薪酬根据其任职的单

位有关规定执行,公司不向其另行发放薪酬。

(四)内、外部董事均不再另行发放津贴等其他薪酬。请审议。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

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2024年度公司监事实际履职情况、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及2025年度经营目标,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现提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姓名

姓名职务性别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万元)说明
罗文艺监事32.11
王理监事
张凤群监事
黄显涛职工监事34.31
刘晓莉职工监事26.02
贺永东职工监事43.01

相关说明:

(一)公司监事罗文艺女士、职工监事贺永东先生、黄显涛先生、刘晓莉女士为公司在职员工,薪酬标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二)公司监事王理先生、张凤群先生在其任职的股东单位领薪,2024年度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三)上述薪酬统计口径为2024年度公司实际发放的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和按规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个人部分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二部分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任期内公司监事

二、2025年度监事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

(一)公司监事张凤群先生、王理先生薪酬根据其任职的股东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向其不另行发放薪酬。

(二)公司其他监事薪酬均根据其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确定分配方案。

(三)公司监事均不再另行发放津贴等其他薪酬。

请审议。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控股”)提名黄子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其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请审议。

附件:黄子俊先生个人简历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附件:

黄子俊先生个人简历

黄子俊先生,1977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重庆市会计领军人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共党员。曾任重庆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部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运营部副部长、部长,重庆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重庆建工控股党委委员、董事。

黄子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

一、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概述

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及2025年度融资计划,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2025年计划对下列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下同)提供担保总额为61.04亿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包括截止2025年3月31日的担保余额55.49亿元,本次计划新增担保额度5.55亿元。本年度担保计划无反担保。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担保方被担保方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2025年计划担保金额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88.83%1.30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83.05%8.87
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1.40%
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87.01%2.57
重庆建工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87.20%
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79.63%6.00
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85.67%
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86.33%6.08
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83.38%1.00
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2.11%2.18
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4.91%10.07
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0.87%9.00
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87.09%5.53
重庆市水利港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9.62%1.95
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第二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81.96%0.63
重庆市爆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87.43%0.80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城建控股上述被担保方栏所列示的全资子公司,或者其他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且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3.50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备用调剂额度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十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51.87%0.10
重庆市水利港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水港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38.02%1.46
合计61.04

上述被担保方中,重庆建工第二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市爆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港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为重庆市水利港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余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各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全资子公司、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全资子公司,下同)调剂额度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融资情况,由重庆建工统筹安排。

上述融资类担保实际发生时,在计划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被担保人名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李广54,317建安工程733,170.62622,524.93110,645.69231,618.89589.15
2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李海涛100,100基建工程670,081.20541,885.06128,196.14259,033.371,602.86
3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庄涛30,000建安工程623,506.54553,877.5069,629.04173,913.15953.75
4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杨帆55,786建安工程1,326,181.281,101,396.00224,785.28526,872.036,574.57
5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向虎10,000建安工程199,892.38171,249.5228,642.8696,716.10946.04
6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吴宏宇37,446.27建安工程155,784.96142,387.0213,397.9467,053.25137.48
7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杨光余10,000建安工程492,262.35428,318.8563,943.50154,187.49341.57
8重庆建工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张斌15,000建安工程190,949.44166,511.2724,438.1758,025.60108.59
9重庆建工第十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袁国康10,000建安工程11,518.005,974.025,543.984,293.552.61
10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重庆罗华56,170建安工程808,195.75643,568.19164,627.56188,836.411,275.08
11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叶宝明30,000建安工程412,238.17355,903.2256,334.95223,863.45956.90
12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张刚20,000基建工程261,504.91218,034.3343,470.58102,244.86874.69
13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程世龙23,000基建工程382,474.32352,304.4930,169.84104,257.42-12,014.02
14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刘昆15,000预拌砼202,067.35175,975.3726,091.9859,153.54-8,202.12
15重庆市爆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唐先泽12,000爆破作业107,170.3393,701.7113,468.6240,562.25114.55
16重庆市水利港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杨轶30,180基建工程325,560.05259,203.3966,356.65103,405.56101.89
17重庆建工第二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葛君书10,000基建工程95,477.8978,255.4817,222.408,631.04104.12
18重庆市水港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付光川4,000基建工程45,213.1417,188.9428,024.20--

三、本次担保计划授权事项因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担保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在上述计划担保总额内发生的具体融资事项,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层具体执行2025年度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核定担保额度内,以正式发生的担保义务确定具体的担保对象、金额和期限,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四、本次担保计划适用期限本次担保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公司年度担保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一日止。

五、公司担保余额及逾期担保情况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2024年度担保计划对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5.49亿元,在年度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关联方担保的余额为3.01亿元。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差额补足协议增信27.30亿元。公司为所属子公司41.65亿元银团贷款提供差额补足承诺函和股权质押担保等2项增信措施。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请审议。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

公司结合2024年实际投资情况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2025年公司拟计划投资项目19个,续投项目11个,新投项目8个,包括境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境内股权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境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2个,年度计划投资约3.89亿元,其中续建项目5个,年度计划投资约2.41亿元;新建项目7个,年度计划投资约1.48亿元。

二、境内股权投资项目7个,年度计划投资约7.1亿元,其中续投项目6个,年度计划投资约5.6亿元;新投项目1个,年度计划投资约1.5亿元。

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约10.99亿元,占公司2024年末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3.82%,未超过30%。因此,公司年度计划投资规模适当,符合企业实际。

三、2025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约10.99亿元,其中:自有资金约6.44亿元,银行贷款约3.26亿元,政府补助约1.29亿元。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规模总体在企业财务承受能力范围内,未明显推高资产负债率,将严控财务风险。

提请股东大会在不超过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范围内,授权董事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调整具体投资项目数量及金

额。

请审议。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为规范管理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全体股东权益,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及实际情况,现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统计,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为20,864.67万元,同比减少5.13%,且少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交易对象主要系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控股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或组织),以及第二大股东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速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具体关联交易及其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名称2024年预计金额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重庆千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540.019,090.6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专业工程分包合作。
重庆高速利百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250.004,218.98采购工作较原计划有所延后。
重庆高速集团控制的2家子公司1047.411,012.36
重庆建工控股控制的2家子公司(或组织)23.340.33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028.30

小计

小计24,875.7214,390.6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重庆建工新城置业有限公司9,773.115,360.31施工工期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重庆建工控股控制的5家子公司(或组织)3567.85665.76
重庆高速集团控制的2家子公司23.6214.20
小计13,364.586,040.27
收取租金重庆建工控股及其控制的1家子公司31.2848.01
收取托管费重庆建工控股120.13128.73
支付租金重庆建工控股及其控制的2家子公司207.29191.02
支付托管费重庆嘉寓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70.0066.04
合计38,669.0020,864.67

注:1.上表中各类别关联交易中合并统计的关联方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或间接控制。因关联人数量较多,将单笔金额较小的预计交易分别按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二大股东控制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下同。

2.为深化落实国企改革工作要求,2024年重庆嘉寓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原预计支付托管费的关联方“重庆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并承继其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本次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1,175.45万元(未经审计),主要类别是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名称2025年预计金额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重庆高速集团控制的3家子公司3,933.1314,321.97项目接近尾声,劳务成本和材料采购减少。
重庆建工控股控制的2家子公司(或组织)37.140.33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3028.30
小计3,970.5314,390.6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89,012.92-新签施工合同预计形成的年度产值。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为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将发生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重庆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重庆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000.00-新签施工合同预计形成的年度产值。
重庆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609.70402.06原工期延后的项目拟将加快施工进度,使得工程劳务量增大。
重庆建工控股控制的2家子公司1998.755597.81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7.357.35
小计106,628.726,007.22
收取租金重庆建工控股及其控制的1家子公司54.8548.01
收取托管费重庆建工控股128.73128.73
支付租金重庆建工控股及其控制的1家子公司326.58191.02
支付托管费重庆嘉寓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66.0466.04
合计111,175.4520,831.62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主营业务2023年
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143,679.95孙立东投资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等391,562.60177,437.082,480.331,351.50
重庆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级全资子公司16,181.35黄普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房屋租赁、楼盘代理、居间代理等275,960.2244,667.9830,871.04-7,158.07
重庆嘉寓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一级全资子公司150,000.00陈尚毅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20,346.8917,282.03330.8130.70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1,000,000.00滕英明从事经营性公路及其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融资和建设、运营及资产管理,高速公路资源开发及运营管理23,067,552.617,771,891.372,602,406.3436,690.81
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一级控股子公司50,000.00代高飞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等20,036.1819,077.45--
重庆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一级控股子公司20,000.00胡免缢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

注:1.上表中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2.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建设和运营的项目2023年尚处于工程建设期,未实际运营,当期尚未产生收入和利润。重庆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系2024年新设立公司。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中,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具体顺序如下:

(一)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

(二)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

(三)无适用市场价格标准的,则在成本加税费核算的基础上,由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

(四)与重庆成渝垫丰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重庆开万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商品类关联交易的项目投资人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分别成立项目公司后,各股东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项目概算情况,确定施工合同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有利于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负责人任董事企业8,455.73胡春涛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634,230.15312,235.7775,122.617,831.36
重庆高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一级全资子公司82,864.14于泳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从事投资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管理297,003.93195,661.31337,892.9512,076.44

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请审议。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关于公司预计资产盘活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为深化落实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将持续推动存量资产盘活工作(包括资产处置、出租及债权、债务重组),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交易资产标的包括住宅、商业、车位、土地等。上述预计资产处置、出租及债权、债务重组事项以下统称“本预计交易”,额度适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次年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前一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主体办理本预计交易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谈判、签署相应协议、办理转让手续等)。上述额度适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次年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前一日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预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预计交易因对标的资产的处理方式,以及交易对象、交易条款的差异和不确定性,将划分为“资产处置”“资产

出租”或者“债权重组”“债务重组”,并形成相应的资产处置损益、租赁收益或债务重组损益,故现阶段无法单独预计资产盘活各自的发生额;同时上述交易事项产生的损益受公司未来与标的资产接收方所商定价格的影响,目前亦无法单独核算产生的损益。结合前述不确定性因素,本次公司拟合并统计本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其中同一处抵债资产涉及的债权重组和债务重组预计交易金额只计算一次;资产出租预计交易金额为约定的全部租赁费用或者租赁收入),最终以实际成交金额为准。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鉴于本预计交易实际开展情况较为复杂,涉及交易方较多,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依法合规进行,目前尚无确定的交易方。

四、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本预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包括公司自有不动产及业主方抵债资产,主要为住宅、商业、车位、土地等。

五、交易的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制度、规定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现资产盘活效益最大化。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因本预计交易的交易方和成交价格尚不确定,暂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公司将根据本预计交易进展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预计交易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增强流动性,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本预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若本预计交易达成,预计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由于本预计交易目前尚无确定的交易对方和确定的交易价格及方案,最终能否成交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请审议。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关于为控股股东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控股根据资金筹划安排,拟向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成都银行巴南支行、三峡银行沙坪坝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79,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本着相互协同、共促发展原则,公司(含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下同)拟为重庆建工控股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抵押担保,公司向重庆建工控股收取担保费用,费率不超过1.5%。本次担保由重庆建工控股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开发”)及重庆嘉寓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寓租赁”)提供保证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重庆建工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4.40%的股权,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公司名称: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668943287C

注册资本:1,436,799,539.21元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2日注册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法定代表人:孙立东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

经查询,重庆建工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重庆建工控股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22.54亿元,净资产为88.42亿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70.09亿元,净利润为-5.93亿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重庆建工控股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86.49亿元,净资产为88.07亿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70.48亿元,净利润为-0.48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南支行、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

担保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79,0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3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担保协议之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业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重庆建工控股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重庆建工控股长期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2024年度已为公司提供了45.35亿元担保。本着相互协同、共促发展原则,本次担保事项的实施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公司向重庆建工控股提供担保是可行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为重庆建工控股提供的担保,由重庆建工控股全资子公司建工开发或嘉寓租赁提供保证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

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反担保的范围:

(1)公司代重庆建工控股向债权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

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2)公司代重庆建工控股清偿上述款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及损失;

(3)公司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向重庆建工控股追偿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4)公司为实现本协议项下反担保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2.反担保的担保期间:

反担保的担保期间自反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债务解除之日为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2024年度担保计划对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5.49亿元,在年度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关联方担保的余额为3.01亿元。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差额补足协议增信27.30亿元。公司为所属子公司41.65亿元银团贷款提供差额补足承诺函和股权质押担保等2项增信措施。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请审议。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公司之间提供抵押担保

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公司为重庆建工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十一建公司”)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以下简称“重庆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5,000万元。为保证该项授信业务的顺利开展,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建公司”)拟以自有房产在上述连带责任担保的基础上,为其所属十一建公司增加抵押担保。抵押物为九建公司名下位于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镇双桥村八社9幢的居住用房,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24日,上述房产市场价值经收益法评估,评估价值为1031.35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重庆建工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72031018215成立日期:1999年4月5日

法定代表人:张斌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注册地址: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延长段)377号8幢2层2号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销售建材、金属材料。

(二)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十一建公司资产总额190,949.44万元,负债总额166,511.27万元,资产净额24,438.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2%。2024年度营业收入58,025.60万元,净利润108.59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十一建公司资产总额184,574.24万元,负债总额159,909.5万元,资产净额24,664.7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64%。2025年度1-3月营业收入1,7493.50万元,净利润165.81万元。

(三)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九建公司100%股权,九建公司持有十一建公司100%股权

(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最高额抵押合同》(九建公司增信部分)主要内

抵押权人(甲方):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抵押人(乙方):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

十一建公司与重庆银行签订的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5,000.00万元的《最高额授信业务总合同》,期限不超过1年。

(二)抵押物清单:

抵押财产名称

抵押财产名称所在地抵押人权利证书号土地使用权面积评估价值
居住用房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镇双桥村八社9幢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112房地证2010字第016869号共有使用权面积9,000㎡,房屋建筑面积2,787.43㎡1,031.35万元

(三)抵押财产的登记:

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乙方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应于3日内将有关登记文件送交甲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补充抵押担保是为满足十一建公司经营需求,保障业务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孙公司,九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这两家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拥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2024年度担保计划对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5.49亿元,在年度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关联方担保的余额为3.01亿元。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差额补足协议增信27.30亿元。公司为所属子公司41.65亿元银团贷款提供差额补足承诺函和股权质押担保等2项增信措施。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请审议。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关于公司向下修正“建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一、建工转债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313号”《关于核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16,600,000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发行总额为1,660,000,000元。本次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5号文同意,公司16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建工转债”,债券代码110064。

二、建工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5年12月19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4.65元/股,目前最新转股价格为4.25

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6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建工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16日起,由原来的4.65元/股调整为4.57元/股(即4.65元/股-0.076元/股≈4.57元/股)。

根据上述调整转股价格的方式,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含税),自2021年7月22日起,“建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57元/股调整为4.53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4元(含税),自2022年7月28日起,“建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53元/股调整为4.49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4元(含税),自2023年7月28日起,“建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49元/股调整为4.47元/股。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公司向下修正了“建工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7日起,“建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47元/股向下修正为4.26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元(含税),自2024年8月9日起,“建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26元/股调整为4.25元/股。

三、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股票现价在任意二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3.825元/股,现已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提议向下修正“建工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调整前“建工转债”的转股价格(4.25元/股),则“建工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

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各项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2012年3月,公司与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速集团”)按43:57的股权比例共同出资成立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粤高速”)。

为弥补通粤高速运营初期资金缺口,公司与重庆高速集团拟按出资比例,向通粤高速提供财务资助。2025年,公司拟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7,310万元,期限为三年,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通粤高速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重庆高速集团的控股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从谨慎角度考虑,将重庆高速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故本次向通粤高速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7,310万元。

公司已向通粤公司委派部分董事和高管,参与通粤公司重大决策,及时知悉通粤公司经营、财务、投融资等领域的重大事宜,有利于及时识别通粤公司运营出现的重大风险并做出应对。同时,公司对外资助情况已建立台账管理,能够对其经营风险及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其他关联人发生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6,880.00万元,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8%。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工商信息

1.公司名称: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936686036

3.法定代表人:谢居应

4.注册资本:48,512.50万元

5.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第8层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

对南川至贵州道真(重庆段)高速公路项目进行投资,组织项目公路建设,并对上述项目公路进行经营和管理。

8.成立日期:2012年3月31日

9.股权结构:重庆建工持股43%,重庆高速集团持股57%。

(二)关联关系说明

通粤高速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重庆高速集团的控股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从谨慎角度考虑,将重庆高速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故本次向通粤高速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通粤高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97,490.07万元,净资产为47,767.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98%,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024.10万元,净利润-9,031.08万元。

截止2025年3月31日,通粤高速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93,988.93万元,净资产为44,247.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77%,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184.09万元,净利润-3,520.81万元。

经查证,通粤高速信用情况不存在异常。

(四)重庆建工上一会计年度对通粤高速提供财务资助6,880.00万元。截止2024年末,公司向通粤高速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4,190.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五)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31558M

3.法定代表人:滕英明

4.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

5.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经营范围:在国家和重庆市规划、计划的统筹安排下以参股、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或成立分公司的方式从事经营性公路及其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融资和建设、运营及资产管理,高速公路资源开发及运营管理。

8.成立日期:1998年5月8日

9.股权结构: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

10.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因重庆高速集团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构成了公司的关联方。

11.本次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情况:重庆高速集团拟按对通粤高速57%的持股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9,690.00万元,期限为三年,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别

交易标的:股东借款

交易类别: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

(二)交易的主要情况

为弥补通粤高速运营初期资金缺口,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形式投入通粤高速,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偿付存量贷款及部分建设工程结算尾款等。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甲方(出借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不超过73,100,000.00元

3.借款期限:3年

4.借款用途:用于弥补资金缺口

5.借款利率: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

6.本金偿还及利息支付安排:到期还本,按季付息。

7.乙方义务:乙方负责协调双方股东分别按持股比例同步向乙方提供借款。在借款期间乙方如发生影响借款偿还能力的重大事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8.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应按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9.纠纷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和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0.生效时间: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四)定价依据

根据协议,通粤高速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向公司支付利息。本次借款年利率参考LPR执行,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且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财务资助的授权事宜

因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财务资助协议,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主体在上述提供财务资助限额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通粤高速所运营的重庆南川至贵州道真(重庆段)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南道高速”)收费期限为40年。自南道高速通车至今,在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不收取通行费、受周边高速和县乡道路一定分流,以及周边区域经济复苏发展态势不及预期等因素,存在经营亏损。但随着高速公路流量从培育期进入成熟期,经济逐步回暖,交通流量不断增长,预计累计收入将不断增长,而且随着逐年还本,债务规模及财务成本将持续下降,运营状况将逐渐好转,可为通粤高速提供稳定的现金流。

同时,公司已向通粤高速委派2名董事和1名总经理,参与通粤高速重大决策,能及时知悉通粤高速经营、财务、投融资等领域的重大事宜,有利于及时识别通粤高速运营出现的重大风险并做出应对。公司对外资助情况已建立台账管

理,加强对通粤高速的风险管控,包括但不限于对其资产现状、信用状况、涉诉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进行持续风险评估,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主要用于通粤高速弥补运营初期的资金缺口,是经各股东方协商一致,按照股权比例进行提供的,且资助额度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后加强对借款的使用监管,同时密切关注通粤高速经营和财务状况,使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截止本次董事会审议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4,1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2%;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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