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6证券简称:广西广电公告编号:2025-045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网络科技公司”)?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广电网络科技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总金额为70亿元,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实际为其提供的金融机构担保余额为22.84亿元。?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投集团”)已作出反担保承诺函,承诺自广电网络科技公司不再作为公司并表子公司之日起,北投集团为公司对广电网络科技公司提供的前述保证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为满足广电网络科技公司融资、经营等需要,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广电网络科技公司提供总额度为70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及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北投集团已作出反担保承诺函,承诺自广电网络科技公司不再作为公司并表子公司之日起,北投集团为公司对广电网络科技公司提供的前述保证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此外,北投集团已出具承诺,将通过由北投集团或其指定主体另行提供债权人认可的担保、为广电科技提供流动性支持以提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方式,在2027年12月31日前全部解除上市公司为广电科技提供的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广电网络科技公司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为70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担保基本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截至目前金融机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额度 | 是否有反担保 |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 | 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 | 100% | 22.84亿元 | 70亿元 | 否。北投集团已作出反担保承诺函,承诺自广电网络科技公司不再作为公司并表子公司之日起,北投集团为公司对广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截至目前金融机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额度 | 是否有反担保 |
有限公司 | 公司 | 电网络科技公司提供的前述保证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谢向阳
(三)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四)成立日期:2024年9月27日
(五)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六)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691号广西新媒体中心A座1楼
(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八)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广电网络科技公司100%股权。
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广电业务资产独立运营的市场主体,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
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债务人: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保证人: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涉及担保的金融机构债权人情况如下:
序号 | 债权人 | 借款 | 担保方式 | 担保期限 | 担保范围 |
名称 | 余额 | ||||
(万元) | |||||
1 |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149.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 | 融资本金、相应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甲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等。 |
2 | 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776.6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主债权、迟延履行金、租赁物残值转让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支行 | 10,424.55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主债权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 | 5,61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等。 |
5 | 北部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6,519.22 | 连带责任保证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期租金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 |
6 | 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101.5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满三年时止。 | 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向甲方履行的全部债务。 |
7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11,4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
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行 | 15,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
9 |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4,9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 |
10 | 广西北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740.03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期租金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 |
11 | 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47,95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债权人宣布的到期之日起3年。 | 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
1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古城支行 | 8,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
1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17,63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权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务。 |
14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支行 | 35,817.6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
合计 | 228,392.07 | - | - | -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为满足广电网络科技公司融资、经营等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公司为广电网络科技公司提供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为73亿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3.92亿元,包括上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电网络科技公司提供的金融机构担保余额
22.84亿元,以及广电网络科技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润象信息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昊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广西耀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对广电网络科技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1.08亿元。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