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电(600936)_公司公告_广西广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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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30

意见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广西广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科技”)100%股权作为置出资产,与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投集团”)持有的置入标的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科集团”)51%股权进行置换,本次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交易作价不存在差额,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涉及支付现金对价(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广西广电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此外,上市公司还制作了本次交易的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包括方案商讨、工作内容沟通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上市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并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查德潘宏彬
陈艺仁张伟鹏
全俊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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