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二、执业记录
1.诚信记录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
/
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独立性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毕马威华振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毕马威华振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对按照准则规定需要进行项目质量复核的项目实施项目质量复核。
毕马威华振制定了对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委任资格要求。在具备项目质量复核人委任资格的情况下,毕马威华振基于具体项目所需的行业经验、时间安排等方面的考虑,对相关项目委派适当的项目质量复核人。
/
项目质量复核须于审计报告日之前完成,尽管项目合伙人对审计报告和审计事项最终负责,但项目合伙人必须在项目质量复核人提出的所有重大问题均得到满意解决后,才可出具审计报告。
4.项目质量检查
毕马威华振设有专职团队,基于风险导向开展项目层面的监控及督导活动,识别质量问题及风险,执行根源分析,实现持续优化和改进。项目层面的监控及督导活动主要包括业务进行中的监控辅导,以及针对已完成项目的业务质量检查。毕马威华振每年开展业务质量检查,旨在评估项目的执行情况,并识别项目质量改进机会。业务质量检查以风险为导向选择审计项目进行检查,委派经验丰富且独立的检查合伙人来监督检查过程,并按照一致的标准来确定项目评级和评价审计工作,同时利用这些标准来衡量未来的改进结果。事务所会在内部传达检查结果,并根据情况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毕马威华振按照质量管理准则的要求建立内部监控和整改程序,制定了相关政策和程序。
根据毕马威华振对于2024年9月30日质量管理体系的年度评估,毕马威华振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合理保证该体系的目标得以实现。
四、工作方案
毕马威华振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在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分别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计划、重点审计领域,以及完成阶段的评价及审计意见等事项与管理层及治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汇报,并且能
/
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毕马威华振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六、信息安全管理毕马威华振制定了有关信息安全、保密、个人信息和数据隐私的政策和管控措施,包括隐私影响评估、数据安全和隐私培训、服务提供商的管理机制、个人数据主体询问程序、数据安全全流程管理、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应急处置等。该一系列政策符合职业准则和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审计服务执行过程中,毕马威华振遵循法律法规、监管和政策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履行审计信息安全保护义务。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数据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均存储于中国内地。未经中国政府有关主管机关许可,不向任何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审计数据。
七、总体评估结论
评估认为,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按照2024年度审计服务合同约定完成审计工作、提交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