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廖锐浩)
各位董事:
作为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在2024年任期内的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参与公司决策,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努力践行了独立、诚信、勤勉原则,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任期内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经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被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9日卸任。目前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在董事会成员中占比达到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要求。
本人简历具体如下:廖锐浩,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建设银行广州市越秀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建设银行广州市南沙开发区支行主要负责人,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工会常务副主任,广东金融学院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粤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睿骏创新投资(广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2024年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及1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本人均事先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议中,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经营状况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2024年在本人任期内,按照法定程序参加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本年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廖锐浩 | 2 | 2 | 1 | 0 | 0 | 0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2024年在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就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进行了审查,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2024年在本人任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请假次数 |
审计委员会 | 1 | 1 | 0 | 0 | 0 |
提名委员会 | 1 | 1 | 0 | 0 | 0 |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及所在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履职,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本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被公司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否决的情况。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1.关注公司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本人的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为保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条件,对本人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确保本人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都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会议信息,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2.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积极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同时,本人还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知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多方面信息,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3.现场履职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定期获取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及董秘汇报、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设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的审核,经核实,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3年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4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三)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本人任期内,本人审核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为候选人才国伟先生的提名资格、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候选人才国伟先生拥有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四)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4年在本人任期内,经核查,公司、股东的相关承诺均能如期履行。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其他事项
2024年在本人任期内,没有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在本人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站在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诚信、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董事会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
特此报告。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廖锐浩
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