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以及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对《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叁亿伍仟零贰万肆仟捌佰伍拾伍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叁亿肆仟玖佰柒拾贰万陆仟捌佰伍拾伍元。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电,经营道路运输业务;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经营;高纯铝、电子铝箔、腐蚀箔、化成箔电子元器件原料、铝及铝制品、铝合金、炭素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本企业生产废旧物资的销售;非标准机加工件、钢结构件、机电产品的制造、安装、销售;金属支架的制造、安装及电器设备安装;线路铁塔的制作、销售。金属幕墙 |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电,经营道路运输业务;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经营;高纯铝、电子铝箔、腐蚀箔、化成箔电子元器件原料、铝及铝制品、铝合金、炭素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本企业生产废旧物资的销售;非标准机加工件、钢结构件、机电产品的制造、安装、销售;金属支架的制造、安装及电器设备安装。金属幕墙建筑;冶金工程施工;炉 |
建筑;冶金工程施工;炉窑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焊剂销售;电解及相关行业配套的设备、配件、材料的销售及提供劳务、技术服务;材料加工;矿产品、农产品、燃料油脂、机械设备、电子器具、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 窑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焊剂销售;电解及相关行业配套的设备、配件、材料的销售及提供劳务、技术服务;材料加工;矿产品、机械设备、电子器具、建筑材料的销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设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壹拾叁亿伍仟零贰万肆仟捌佰伍拾伍股,全部为普通股股份。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壹拾叁亿肆仟玖佰柒拾贰万陆仟捌佰伍拾伍股,全部为普通股股份。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