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6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关联董事孙健、边明勇、陆旸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5-049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就以上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报备文件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