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发行A股股票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提示:
1、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电力或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完成2024年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社保基金会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发行数量为550,314,465股,发行价格为12.72元/股。
2、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认购国投电力向特定对象社保基金会发行的A股股票,未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4、本次权益变动导致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2024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2025年1月22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1号)。
2025年3月4日,公司完成向社保基金会发行A股普通股550,314,46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发行价格为12.72元/股,社保基金会认购股数为550,314,465股,认购金额为6,999,999,994.80元。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本次发行涉及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认购对象
单位名称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法定代表人 | 刘昆 |
开办资金 | 800万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100000717800822N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丰汇园11号楼丰汇时代大厦南座 |
组织类型及经济性质 | 事业单位 |
机构职责 | 社保基金会按照基金投资运营机构定位,依法依规履行以下职责: (1)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受国务院委托集中持有管理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及其他国有资产。 (3)经国务院批准,受托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 (4)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范围和比例,直接投资运营或选择并委托专业机构运营基金资产。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投资运营情况,提交财务会计报告,接受监督。 (5)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 (6)根据有关部门下达的指令和确定的方式拨出资金。 (7)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
(二)权益变动时间及方式
2025年3月4日,公司完成向社保基金会发行A股普通股550,314,46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12.72元/股,并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本次发行涉及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三)权益变动数量及比例
本次发行导致的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
长江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和社保基金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国投集团 | 3,825,443,039 | 51.32% | 3,825,443,039 | 47.79% |
长江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 | 1,391,713,712 | 18.67% | 1,391,713,712 | 17.39% |
社保基金会 | 0 | 0% | 550,314,465 | 6.88%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控股股东国投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长江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造成影响。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的认购对象参与认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因本次权益变动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社保基金会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