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5年3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智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四)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职工代表监事候旺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职工代表监事候旺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助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