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600872)_公司公告_中炬高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时间:

中炬高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9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库存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库存股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月修订)》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76,414,569.2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77,866,161.43元,减去本年度分配的现金306,770,195.20元,减去本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17,641,456.92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829,869,078.52元。

公司拟实施差异化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总股本为783,222,372股,

扣除回购用于出售的库存股4,062,462股,以779,159,910股流通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元(含税),共分配327,247,162.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

36.6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2024年实施了一次回购,年度回购金额总计100,565,793.65元,加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所分配的现金,2024年度纳入现金分红口径的现金为427,812,955.85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

47.90%。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库存股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27,247,162.20306,770,195.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89,791,604.170383,796,795.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93,066,517.481,696,954,088.26-592,248,272.39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829,869,078.5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634,017,357.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473,588,399.4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665,924,111.1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107,605,756.8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66.33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中炬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中炬高新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