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32.61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7,255.30万元,本年度子公司伊品生物在重组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前已分配给母公司利润7,993.31万元,2022年末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583.99万元,但由于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10,247.02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不需提取盈余公积金。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由于公司2022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未达到《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制度》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3号)、《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2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未达到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提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拟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