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5月6日
目 录
会议须知 ...... 1
议案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议案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0
议案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5议案四: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23议案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4
议案六:关于公司银行融资和资产抵押的议案 ...... 25议案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 26
议案八: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29
议案九: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30
会议须知为确保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请遵守以下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和股东代表在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三、请股东和股东代表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予以逐项表决,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在表决票中非累计投票议案所对应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对累计投票议案的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表决票上务必签署股东姓名、股东代码、代表股数(如有委托的,须写明委托股数)。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无效。
四、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议案一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会作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说明,请审议。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强化投资者关系及信息披露工作,支持公司管理层做好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经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带领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砥砺前行,防范化解风险,深化改革创新,在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的2021年,实现公司经营发展保持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
截至2021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4.73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2.3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64%,实现净利润1.0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42亿元。
一年来,公司董事会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把脉发展航标,持续深化公司改革发展。
公司董事会始终坚持战略引领发展,积极探索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管理路径,聚焦星湖科技“食品、医药产品”两大核心领域,主动适应形势变化,进一步完善公司“十四五”发展思路,为公司未来五年发展指明方向,明确公司在“十四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加大创新驱动、产业协同,实现产品升级发展与上下产业链布局,做
实做强主业,提升产业竞争力。
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公司面临的困难、风险和挑战,通过对公司“十二五”“十三五”的回顾分析,掌握当前症结所在,结合“十四五”规划,充分结合市场整体环境及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对标世界一流管理,精准研判形势,制定“1+N”三年行动方案,重点在安全生产、投资管理、科技创新、风险控制、财务管理、人力资源6个专项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有针对性地制定战略措施,稳抓产业发展机遇,在求真、求实、求细上下功夫,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高效运行。
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推进党建与法人治理互融互进。
始终坚持贯彻“两个一以贯之”,把党的领导有机融入公司治理。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严格遵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落实党委会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组织生活、组织运行、组织监督等组织制度体系建设,重大/重要事项党委会议时与经营班子会议合并召开,切实推进党建与经营管理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以党建引领推动战略目标落地实施,在公司党的领导体系和法人治理体系框架下,坚持党建引领和战略导向,加强对公司战略目标的管控作用,和对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牵引作用,实现战略管理与运营管理的有机衔接,促进公司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三、谨记“四个敬畏”,公司治理规范有序。
(一)严格落实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发挥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报告期内,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共召开了董事会会议11次,审议通过了31项议案;
公司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管事项开展了相应工作,召开了10次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组织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13项议案。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各项决议均得到了全面有效落实。
(二)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切实履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供专业分析,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三)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全勤出席各次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积极参与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并对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谨慎表决,作出的决策能够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同时,狠抓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平稳有序的开展。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并出席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各位独立董事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公司发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四)落实证券监管要求,认真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学习培训。2021年组织20人次参加
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的培训,切实提高董监高人员自律意识、合规意识、诚信意识和履职能力,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健康发展。
四、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一)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证券监管要求,严格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开展会计核算、报表编制,不断提高季报、半年报及年度报表编制质量,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公司信息,从而更好的保障中小股东权益。2021年公司累计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70份,全年信息披露无差错更正。
(二)为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电话、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途径与投资者沟通,积极倾听和解答投资者对经营管理的各项疑问及建议,有效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努力获得市场的认可与支持。公司还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及证券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与线上学习班,不断提高合规意识及专业知识素养,确保信息披露质量。
五、不断强化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持续深化风险防范管理。
坚持依法治企,合规运营,不断提高治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严控管理风险,提升合规管理能力,保障稳健经营,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强组织机构的运行决策环节管理,充分借助内控建设中介机构力
量,进一步强化依法合规意识和内控管理意识。制定修改《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18份。加强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和党员日常监督管理,针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纠正。结合审计发现问题,逐条逐项梳理,对标对表,做好整改和后续执行监督。加强对重点项目效能监察,做好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廉洁、高效。持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以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抓手促进日常业务开展依法合规,注重加强公司法务与业务的整合,不断完善法务管理体系和机制,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打造依法治企的文化,为公司安全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六、以责任为担当,持续努力实现企业“三责”的动态平衡。始终坚持企业盈利、社会责任、环境责任三者的统一,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在创造企业经济价值的同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一)继续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后续扶贫跟进工作,开展了春节慰问贫困户、贫困户易返贫调查、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根据肇庆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协助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牵头单位做好乡村振兴工作,选派驻镇帮扶工作队队员,帮助实施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协助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派发鸡苗及慰问金等,防止规模性返贫风险,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水平。推进实施7个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解决道路硬底化与生活污水治理问题;自筹帮扶资金完善四保村跨镇引水的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解决10个自然村村民生活饮用水的问题,让农村群众喝上“放心水”。分别到20个行政村开展“学党史悟原理、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农村”宣讲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
展。为帮扶村镇现有特色产业宣传助农惠农金融政策,延伸农村金融服务触角,组织与其他地方的种植户、经营户进行经验交流座谈,促进了种植户、经营户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帮助设立自然村“20支”全零售试点,进一步改善农村零售商业环境、畅通农业产业循环、提升农民增收致富能力,释放农村消费活力,助力乡村振兴农网建设。公司和员工全年累计投入乡村振兴工作经费20万元。
(三)主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坚持产业与环境协同发展。全面提升环保的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持续加大环保治理力度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文件,适应新时期的环保管理要求;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现污染物源头削减和末端治理达标排放;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大力推动节能工作,实施多项节能技改项目,取得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碳减排打下良好的基础。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落地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劳动力市场问题、持续的供应链挑战和通胀不断增加的压力,全球经济面临着较大压力。董事会将继续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准确把握面临的发展形势,抢抓机遇、迎接挑战,集中力量、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继续推动公司治理的不断完善,继续加强内控体系和法务管理体系建设,推动落实公司各项决策部署,构建高效的沟通决策机制,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维护公司良好形象,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关系。
二是坚持稳定当头、稳中求进,扎实推动“十四五”战略规划高质量执行落地。围绕稳经营、稳发展,挖掘存量资产新机遇,激发存
量资产新动能,稳扎稳打抓好重点项目增效益,充分发挥公司的生物发酵和化学合成为核心的技术优势,积极探索和拓展布局新产品业务,厚植高质量发展优势。
三是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坚持以改革激发增强公司发展的后劲和韧性。深化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聚集重点难点,对标对表“两增一稳一控三提高”的工作目标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创亮点,强抓投入产出,全面提升管理效率。以价值链为核心,构塑“价值效益”产业链,着力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全球竞争力、管控治理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是把数字化转型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从创造价值、提质增效的角度出发,加快和深化数字化和生产经营的整合发展,逐步实现生产流程、工艺流程、管理流程优化,加快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全方位提升生产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质量安全等水平;加强创新研发,增加新产品的储备,深化产品结构性调整,赋能公司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五是坚持把党的建设与公司高质量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着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着力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着力融入深化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为完成公司年度目标任务,实践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2022年是公司转制30周年,30年是历史的跨越,更是新的起点。向史而新,承载使命,砥砺前行,公司董事会继续加强与公司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协调与沟通,进一步凝聚共识、抖擞精神、齐心协
力,共同推进公司的改革与发展,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要求,力争在育新机、开新局中奋力谱写星湖科技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推动星湖科技做强做优做大。以上报告请审议。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议案二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代表公司监事会向大会作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说明,请审议。
2021年,公司监事会监事本着恪尽职守、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运作规范,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及《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权限,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全体监事均能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对公司运营的合法合规性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现将监事会本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聘请审计机构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审议,审议通过了16项议案。
日期 | 届次 | 议案 |
2021.03.10 | 十届第三次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21.04.23 | 十届第四次 |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
上述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议议事程序和决议均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相关规定予以公告,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照规定出席/列席历次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在股东大会、董事会闭会期间,监事会主席参加或列席公司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月度/季度/年度工作会等重要会议,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监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对股东大会决议、重大决策的执行和实施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日常规
报告的议案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 ||
2021.06.02 | 十届第五次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21.07.12 | 十届第六次 |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
2021.08.20 | 十届第七次 |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和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1.10.15 | 十届第八次 | 关于聘请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1.10.22 | 十届第九次 |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范履职和充分尽职的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较好了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规范运作。
三、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策程序规范到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努力,未发现在履职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跟踪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审计过程。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效地发挥作用。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及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出售和收购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定价原则公平公正,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向关联方和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为全资子公司肇东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所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持续积极推进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设,并使之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八)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四、2022年监事会工作安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继续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以上报告请审议。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5月6日
议案三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受董事会委托向本次会议作《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审议。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5亿元,同比增幅10.6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亿元,同比降幅28.40%。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财务报表及附注请参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一、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4.73亿元,其中流动资产为8.07亿元,非流动资产为16.66亿元。
公司负债总额为6.98亿元,其中流动负债为4.36亿元,非流动负债为2.61亿元。
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17.75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7.75亿元,少数股东权益0元。
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3,103.30万元,占总资产的9.34%,比年初减少151.72万元,减幅0.65%;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3,878.82万元,占总资产的5.61%,比年初增加2,758.84万元,增幅24.81%,主要是本期随销售收入增长而增加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为9,792.76万元,占总资产的
3.96%,比年初减少157.29万元,减幅1.58%,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及托收增加所致;
(4)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2,083.92万元,占总资产的0.84%,比年初增加660.75万元,增幅46.43%,主要是报告期末预付电费及原材料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206.20万元,占总资产的0.49%,比年初增加419.40万元,增幅53.31%,主要是应收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6)存货:期末余额为27,948.32万元,占总资产的11.30%,比年初增加3,373.42万元,增幅13.73%,主要是本期肇东公司新生产线投产后原材料备货及在产品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2,717.29万元,占总资产的
1.10%,比年初增加1,224.76万元,增幅82.06%,主要是报告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8)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126,874.98万元,占总资产的
51.30%,比年初增加56,117.24万元,增幅79.31%,主要是报告期内肇东发酵产业园项目在建工程转固增加所致;
(9)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574.33万元,占总资产的0.64%,比年初减少55,252.85万元,减幅97.23%,主要是报告期内肇东发酵产业园项目转固所致;
(10)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13,416.90万元,占总资产的5.42%,比年初减少3,096.42万元,减幅18.75%,主要是报告期内健康产业公司因注销其所购入的土地使用权由当地政府收储而减少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561.97万元,占总资产的0.63%,比年初增加55.69万元,增幅3.70%,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12)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8,895.65万元,比年初减少7,854.35万元,减幅46.89%,主要是报告期内母公司归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13)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20,074.13万元,比年初减少2,403.67万元,减幅10.69%,主要是报告期末应付肇东发酵产业园项目工程进度款减少所致;
(14)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1,635.60万元,比年初增加998.52万元,增幅156.73%,主要是报告期内预收客户合同货款增加所致;
(1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2,293.97万元,比年初减少1,696.18万元,减幅42.51%,主要是报告期末计提的年度绩效工资同比减少所致;
(16)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1,188.65万元,比年初增加567.83万元,增幅91.46%,主要是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同比增加所致;
(1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6,216.57万元,比年初减少1,474.50万元,减幅19.17%,主要是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及久凌制药计提的超额奖励已于报告期内发放所致;
(18)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1,984.15万元,比年初增加6,367.23万元,增幅40.77%,主要是报告期内肇东发酵产业园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1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余额为177,560.76万元,比年初增加10,661.25万元,增幅6.39%,主要是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的增加所致。
二、利润实现情况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504.69万元,同比增幅10.64%。本年实现利润总额11,049.24万元,较上年度减少4,614.93万元,减幅29.46%。
本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49.99万元,较上年减少4,224.04万元,减幅28.40%。
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1)营业收入:本年度为123,504.69万元,同比增加11,876.96万元,增幅10.64%,主要是报告期内食品添加剂及医药中间体产品的销量增加使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本年度为1,155.88万元,同比增加98.10万元,增幅9.27%,主要是报告期内加大促销力度,促销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本年度为11,445.66万元,同比减少1,435.75万元,减幅11.15%,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的绩效工资和停产费用同
比减少所致; (4)财务费用:本年度为1,301.57万元,同比减少127.18万元,减幅8.90%,主要是报告期内汇兑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5)研发费用:本年度为6,887.80万元,同比增加1,019.88万元,增幅17.3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对产品的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6)其他收益:本年度为1,286.89万元,同比减少371.56万元,减幅22.40%,主要是上年度收到端州区人社局培训补贴540.80万元,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7)投资收益:本年度为275.85万元,同比减少286.38万元,减幅50.94%,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参股公司分红同比增加175.50万元,因上年度处置子公司科汇贸易股权确认投资收益致处置股权收益同比减少457.77万元所致;
(8)信用减值损失:本年度损失为285.77万元,同比增加损失
247.24万元,主要是报告期末应收款项增加相应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本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为-1,851.76万元,同比减少2,735.02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核糖价值回升冲回存货跌价准备,以及上年度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72.19万元所致;
(10)资产处置收益:本年度为72.90万元,同比减少39.10万元,减幅34.91%,主要是土地处置收益同比减少所致。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主要为健康产业公司土地因公司注销,土地由当地政府收储,确认资产处置收益65.50万元;去年同期资产处置收益主要为生物工程基地部分土地被政府收回确认的处置收益110.84万元; (11)营业外收入:本年度为40.23万元,同比减少34.17万元,减幅45.93%,主要是固定资产报废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12)营业外支出:本年度为722.04万元,同比增加550.91万元,增幅321.93%,主要是生化制药厂支付蒸汽补偿款306.00万元,肇东公司因项目建设拆除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损失220.56万元。
三、现金流量情况
本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流入-151.72万元,同比增加3,085.05万元。
(1)本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19,262.91万元,同比减少净流入5,735.66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及支付上年的绩效工资与超额奖励导致的现金流出同比增加所致;
(2)本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为16,991.04万元,同比减少流出11,840.80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肇东发酵产业园建设已完成,支付的项目建设款同比减少以及处置健康产业公司土地收现2,286.56万元、处置小贷公司股权收现2,007.70万元等影响所致;
(3)本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2,423.58万元,同比减少净流入3,020.10万元,主要是母公司资金充裕提前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四、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每股收益(元/股) | 0.1441 | 0.2012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2.40 | 2.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8% | 9.33%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607 | 0.3383 |
资产负债率 | 28.21% | 31.09% |
五、其他事项
1、本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 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关调整,并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已经经过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准则的执行不涉及公司期初财务报表项目的调整。
2、本期主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无其他重要事项。
以上报告请审议。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议案四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人受董事会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的说明,请审议。
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司编制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实施审计工作后,为本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审议。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人受董事会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说明,请审议。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46.99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2,469.23万元,2021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822.24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不需提取盈余公积金。
由于公司2021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未达到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制度》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考虑到2022年公司技改项目及经营支出资金需求较大,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进行技术改造投入的资金需求。
以上议案请审议。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银行融资和资产抵押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人受董事会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公司银行融资和资产抵押的议案》的说明,请审议。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要,公司拟采用资产抵押、质押、担保、信用等方式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贷款,主要包括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品种,预计在2021年年末存量借款基础上增加银行融资规模人民币3亿元,主要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技改项目投资、补充流动资金等,该额度在授权期内可循环使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借款额度内办理银行信贷和资产抵押手续。公司在上述银行融资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业务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授权期限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议案请审议。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议案七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
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本人受董事会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的说明,请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肇东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东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拟向相关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公司拟为肇东公司本次申请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
一、肇东公司的基本情况
肇东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产业优化升级改造战略肇东生物发酵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注册地址是黑龙江省肇东市八北街,目前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励坚,注册经营范围:生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易制毒品)、复合肥料;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粮食仓储、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肇东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98,810.04万元,总负债77,302.76万元,净资产21,507.29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968.12万元。
二、公司已为肇东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况
1.经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肇东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6年(含6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肇东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肇东支行借入的项目借款余额为28,200.72万元,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8,200.72万元。
2.经2021年2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肇东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肇东公司向中国银行肇东支行借入的流动资金借款余额为5,995.65万元,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995.65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为肇东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34,196.37万元。
三、本次申请借款的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肇东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
目前,公司及肇东公司正在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积极协商,借款金额、期限等具体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肇东公司将按照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资金计划安排,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向相关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具体借款金额。
四、本次担保的情况
公司拟为肇东公司本次贷款提供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保证期
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2年。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并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另行审议。该项担保的授权期限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
五、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肇东公司本次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是为满足肇东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本次为肇东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是为支持肇东公司的发展需要,提高肇东公司的融资效率,保障其经营顺利。肇东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累计担保余额为39,760.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2.39%,均是为肇东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以上议案请审议。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议案八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
本人受董事会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说明,请审议。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同意给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鉴于公司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良好合作关系及该所较好的业务与服务水平,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等服务,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议定后报董事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审议。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议案九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人受董事会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的说明,请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本届董事会拟补选高上先生和周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股东大会将对上述被提名人选以累计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请审议。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1.高上,男,197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经济师。2016年8月至2021年2月任中集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监;2021年2月起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总监、战略管理部总经理;2021年6月起兼任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9月起兼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部总经理和数智中心总经理、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法定代表人)。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2.周磊,男,197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发展部部长助理、创新与战略管理部副部长、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副部长)、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7月起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18年9月起兼任广东省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22年4月起兼任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