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高科(600862)_公司公告_中航高科关于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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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高科关于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5759%减少至5.1997%。2020年8月27日,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中航高科”)收到股东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国发基金”) 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心”)发来的《关于减持所持有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35号院1号楼1227单元
权益变动时间2020年8月26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2020.5.29-2020.7.21人民币普通股8,560,1000.6145%
集中竞价2020.8.14-2020.8.26人民币普通股4,069,4000.2921%
合计--12,629,5000.9066%

(二) 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基本信息名称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0年8月26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2020.5.29-2020.7.21人民币普通股130,2000.0093%
集中竞价2020.8.14-2020.8.26人民币普通股1,170,7000.0840%
合计--1,300,9000.0934%

备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5年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合计152,008,2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91%;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2月17日,国管中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8,733,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11月15日,国管中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7,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7月21日,国管中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4,5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7月21日,京国发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3,205,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本次减持之前,国管中心和京国发基金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7,674,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5759%。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国管中心合计持有股份1,170,7000.084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70,7000.0840%00%
京国发基金合计持有股份76,503,8005.4918%72,434,4005.19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6,503,8005.4918%72,434,4005.1997%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77,674,5005.5759%72,434,4005.19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7,674,5005.5759%72,434,4005.1997%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本次减持计划: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披露了《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号),京国发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国管中心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278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减持将于此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0年8月14日至2021年2月13日期间进行,京国发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国管中心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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