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1.6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部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61,687,161.54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168,716.15元后,公司本部当年可供分配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5,518,445.39元,2019年初剩余未分配利润为98,146,735.03元,公司2019年末可供分配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83,665,180.42元。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 2019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393,049,1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为 1.6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22,887,857.12元,占本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51,582,618.50元的40.41%,剩余未分配利润
560,777,323.30元转入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