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潘立新女士、独立董事王怀兵先生、董事王健先生,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潘立新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具备会计、审计、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符合履职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审议内容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 | 2019年3月16日 |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3、《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
4、《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5、《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 | 2019年4月26日 |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 | 2019年8月16日 |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 | 2019年10月29日 |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 | 2019年12月10日 | 1、《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计划》 |
2、《公司2019年年报工作计划》 | ||
3、《公司2019年度审计计划工作时间安排》 |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下称:
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就中审众环提出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中审众环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情况符合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职,有效的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各项职责,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完善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