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航发航材院”)持有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中航高科”)股份 101,872,3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中国航发航材院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139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均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19年9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进行。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中国航发航材院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101,872,396 | 7.31%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101,872,396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上述减持主体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中国航发航材院 | 不超过:13900000股 | 不超过:1%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3900000股 | 2019/9/26~2020/3/25 | 按市场价格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 | 自身经营需要 |
注:1、中国航发航材院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139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均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19年9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进行。
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应对该减持股份数量进行除权处理。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航发航材院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16日披露的2015年度报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中国航发航材院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中国航发航材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减持期间,中国航发航材院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