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8-040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02,345,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4%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2月1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本次限售股上市的类型为2015年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非公开增发的新股中,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一)核准时间2015年11月3日,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
航高科”,原名为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98号),核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其中包括公司向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7名交易对方合计发行566,340,463股股份购买资产,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8,780,156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
(二)股份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
更登记证明》,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755,120,619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锁定期安排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购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购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
1 | 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64,202,196 | 36 |
2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现更名为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 101,872,396 | 36 |
3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现更名为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 | 46,723,848 | 36 |
4 | 中航高科智能测控有限公司 | 766,884 | 36 |
5 |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 766,884 | 12 |
6 | 北京市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62,298,465 | 12 |
7 | 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89,709,790 | 12 |
二、募集配套资金 | |||
1 | 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80,735,285 | 36 |
2 | 北京艾克天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326,923 | 36 |
3 | 北京启越新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717,948 | 36 |
合计 | 755,120,619 | — |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新增股票的限售期安排,上述755,120,619股新增股份中, 602,345,480股自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股份预计最早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上述股份的预计最早可上市交易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不存在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增发新股等导致股
本数量变化的情形,公司股本总额为1,393,049,107股。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及履行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对象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现更名为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现更名为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中航高科智能测控有限公司做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承诺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交易或转让南通科技因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向本公司所发行的全部股份。由本次发行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也应遵守前述股份不得交易或转让的约定。锁定期满后,前述股份的交易或转让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对象北京艾克天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启越新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做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承诺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交易或转让南通科技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向本公司所发行的全部股份。由本次发行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也应遵守前述股份不得交易或转让的约定。锁定期满后,前述股份的交易或转让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述发行对象均严格履行限售期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受聘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事项,国泰君安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做
出的相关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航高科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中航高科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02,345,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4%;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2月17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股数 (股)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类型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数量 (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 (股) |
1 | 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44,937,481 |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31.94 | 444,937,481 | 0 |
2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现更名为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 101,872,396 |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7.31 | 101,872,396 | 0 |
3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现更名为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 | 46,723,848 |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3.35 | 46,723,848 | 0 |
4 | 中航高科智能测控有限公司 | 766,884 |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0.06 | 766,884 | 0 |
5 | 北京艾克天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326,923 |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0.31 | 4,326,923 | 0 |
6 | 北京启越新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717,948 |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0.27 | 3,717,948 | 0 |
合计 | 602,345,480 | - | 43.24 | 602,345,480 | 0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类型 | 本次变动前(股) | 本次变动数(股) | 本次变动后(股)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602,345,480 | -602,345,480 | 0 |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594,300,609 | -594,300,609 | 0 |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8,044,871 | -8,044,871 | 0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790,703,627 | 602,345,480 | 1,393,049,107 |
类型 | 本次变动前(股) | 本次变动数(股) | 本次变动后(股) |
总股本 | 1,393,049,107 | — | 1,393,049,107 |
七、上网公告附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