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发出,并于 2017 年8 月 23 日下午 3 点在北京市顺义区航空产业园中航复材公司一号科研楼 1102 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董事周训文因公务委托董事长李志强代为表决,授权其对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志强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所有议案,经书面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 2017-024 号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稿)》;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外投资审计办法》;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